| 索引号 | 5304002018930618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日报 | 公开日期 | 2018-07-17 |
“阳光采购”让百姓用上放心平价药
自2016年玉溪对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集中联合限价采购以来,公立医院药品直接由政府统一采购,减少了药品的中间流通环节,实现了药品“阳光采购”,为百姓提供了放心药、平价药。
据悉,继2015年玉溪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后,2016年玉溪再出实招,决定再次向虚高药价开刀,启动了药品集中联合限价采购工作,2017年1月1日起,由玉溪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现玉溪市医疗保险管理局)负责搭建公立医院采购结算平台并运用采购结果。玉溪市医保局通过加强队伍建设、确保药品采购平稳过渡、建立药品配送结算管理系统平台、强化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加强药品配送管理、解决预确标药品品规、及时做好药款结算工作、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立医院药品联合限价采购工作的通知》对药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加以改进、按需开展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等措施,实现了药品“阳光采购”,着力破解“看病贵”难题,让医改成果惠及到了更多百姓。据统计,2017年1至12月共计采购76754万元,通过和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价格比对,结余金额15432万元,1至12月平均降幅17.56%,而万千患者也在这轮改革中切实受益,如慢性病患者自付费用降低、肿瘤患者医药费明显下降等。
今年,为确保药品集中联合限价采购持续发力,从广度和深度上惠及更多群众,玉溪市医保局将在2017年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的目录范围内,结合目前实施采购的药品目录以及各级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药品目录,科学合理编制《玉溪市公立医院药品询价目录》;通过药品采购流程无异议后形成《玉溪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目录》;通过招标采购增加部分药品目录,满足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此外,严格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完善药品采购平台信息;加强对药品配送企业的考核,提高药品配送率和及时率;完善和规范玉溪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工作,建立常态化药品采购机制,实行分类分批采购,保证临床用药需求;选择市县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作为短缺药品监测点,建立完善短缺药品监测和预警机制;通过动态调整完善药品采购目录价格和品规,使药品采购价格和目录日趋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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