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82531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6-09-28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玉溪市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玉溪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玉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的决定》的决议
(2026年9月18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查了《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玉溪市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玉溪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玉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的决定》,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予以批准,由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
上一篇:没有了
相关阅读: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2025年度) 2026-01-28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2022年) 2023-01-28
- 玉溪市简介 2026-04-02
- 玉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六届〕第二十九号 2026-09-28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