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公告(12)
根据2016年8月5日收到《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的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安排部署,将以下投诉举报情况督转到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办理。主要涉及以下问题:
1.反映玉溪市通海县河西镇集贸市场北大门附近的通海玛钢厂生产废气影响周边居民及污染环境的问题。
2.反映玉溪市易门县大椿树水泥厂、佳禾陶瓷厂、新诺陶瓷厂生产废气、粉尘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及污染环境的问题。
3.反映玉溪市通海县杨广镇星义村委会六组组长杨德智毁林开荒,并将开荒后的土地租给他人用于晾晒鸡粪及开设砖厂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了生态破坏及环境污染的问题。
4.反映玉溪市通海县丽康园小区隔壁的垃圾中转站即将投入使用,可能存在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隐患。距离该小区50米有一个屠宰场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异味影响周边居民的问题。
5.反映玉溪市通海县河西镇大回村一组的马寿恩砖厂噪声、粉尘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及环境污染的问题。
6.反映玉溪市易门县鑫义能源发电厂盗伐50亩林木,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
7.反应玉溪市澄江县右所镇补益村委会二家村长坡砂石厂搅拌站噪音、粉尘影响村民生活及污染环境的问题。
8.反映玉溪市红塔区启云空心砖厂和杨彦明矿粉厂改变土地用途造成玫瑰花种植户受到污染损害的问题(重复投诉)。
9.反映抚仙湖管理局将湖边清扫收集的垃圾运至冯家湾村后山堆存,且长期无人管理的问题。
上述1个转办单反映的9个问题已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督转到属地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进行先期调查处理,我市将在工作时限内进行督促跟进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调查处理情况。
玉溪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