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公告(8)
根据2016年7月31日收到《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的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安排部署,将以下投诉举报情况督转到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办理。主要涉及以下问题:
1.反映的玉溪市通海县纳古镇、四街镇的云南竹源铝业有限公司、光明造纸厂、新月工贸有限公司等12户企业未办理审批手续擅自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及污染治理设施不到位,生产废气、废水、噪声污染环境的问题。
2.反映的玉溪市通海县园丁小区19栋、36栋、37栋一楼有四户无证经营的烧烤店,经营产生的油烟没有排烟管道,直接扩散影响周边居民及污染环境的问题。
3.反映的玉溪市通海县园丁小区商铺经营的烧烤店、米线店产生的油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影响该小区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
4.反映的玉溪市通海县秀山镇古城东路工商银行对面的东城酒吧在街道上放置了8个扩音设备,营业噪声严重扰民的问题。
上述1个转办单反映的4个问题已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督转到属地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进行先期调查处理,我市将在工作时限内进行督促跟进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调查处理情况。
玉溪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