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我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按照玉溪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由玉溪市规划局牵头负责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紧紧围绕中央、省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出的要求,与玉溪城市建设实际相结合,针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发展存在的问题,着眼改革创新,提出了具体措施,切实把中央、省对城市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折不扣地在玉溪落地生根。
为使《实施意见》提出的相关政策和实施措施更切合全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实际,更符合今后一段时期全市城市发展的需要,玉溪市规划局自2016年8月15日至8月26日期间将《实施意见》在玉溪市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stats.yn.gov.cn/Z_M_001/?departmentid=5706)和微信公众号“玉溪规划”组织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公示期间,对《实施意见》有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市民,可将意见向市规划局反馈(电子邮箱:285259163@qq.com;通信地址:红塔区玉河路与红龙路交叉口)。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