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公告(28)
根据云南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报环境问题查处整改相关工作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工作部署,通过近期的不懈努力,现已完成2016年7月21日至今向社会公开的环境问题中5个问题的前期调查处理。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反映“抚仙湖环湖公路周边由于游客数量众多,游客素质普遍不高,随地大小便的行为时有发生。这样的情况污染了抚仙湖水体”问题的调查处理结果
经澄江县调查核实:抚仙湖湖面面积216.6平方公里,湖周长100.8公里,径流区面积674.69平方公里,是一个开放式内陆湖泊。沿湖共有旅游景点13处,公共厕所100余个,平均每公里有1个公厕。安装有果皮箱400余个,设置移动式垃圾箱300个,对重点景区和主要入湖道口设置游客须知告示牌32块,设立执法监督岗22个、卫生网格167个。近年来,澄江县不断加大对沿湖洗车、洗狗、临时烧烤、搭建帐篷、污水排放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2012年查处175起,2013年查处153起,2014年查处148起,2015年查处44起,2016年至今查处18起,此类违规行为呈逐年下降趋势。但由于抚仙湖的开放式管理及点多面广的特点,排查和管理难度较大,不排除有游客在环湖路沿线随地大小便的行为发生。针对存在问题,澄江县在进一步加强巡查力度的基础上,逐步完善沿湖公共厕所的指示标志方便游客就近找到公共厕所。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加钱保护抚仙湖正能量传递,加大不文明行为曝光力度,营造“人人呵护抚仙湖”的舆论环境和良好氛围。
二、反映“通海县秀东路40号的东绿冷库噪音污染及不规范排放氨气,存在安全隐患且污染空气”问题的调查处理结果
经通海县调查核实:举报所指的企业为“通海县东绿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原名“通海县东村冷冻厂”,主要从事蔬菜、水果冷藏、加工、销售。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噪音主要由制冷机房内3台压缩机产生,正常生产时运行1台,备用2台,采用液氨作为制冷剂,建设有体积为5m³和2m³的液氨储罐2个。2015年11月26日,该公司在进行技术改造时,将管道内余留液氨引到水池进行稀释过程中出现少量液氨挥发,引发周边群众报警。通海县消防大队会同公安、安监、环保等部门到达现场时,该公司已自行处置完毕,在确认无泄漏及爆炸危险后消防等部门撤离现场,此后未再接到关于该公司液氨事故举报。2016年8月10日,通海县对现场进行核查,未发现该企业直接将液氨排入下水道的情况;2016年8月11日,通海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开展噪声监测发现,在厂界东、西两侧均存在噪声超标情况。针对存在问题,通海县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并责令限期进行整改。
三、反映“玉溪市峨山县小街往昆钢水泥厂方向一公里处的私人钢铁厂占地约400平方米,厂区内设置的烟囱直接排放黑色刺激性烟气,怀疑该厂将生产废水直排河道”问题的调查处理结果
经峨山县调查核实:举报所指企业为“峨山县文明锻压厂”和“峨山县文明钢制品厂”,两户企业主要从事废旧钢铁熔炼。2016年8月12至13日,峨山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2户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后,未发现举报反映的烟囱,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无外排,现场也没有外排口存在。但中频感应炉在生产时存在无组织排放烟尘的情况,2户企业使用的生产设备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不符合产业政策。针对存在问题,峨山县于2016年8月12日对上述2户企业实施停产关闭,峨山供电有限公司于8月13日停止向2户企业供电。
四、反映“玉溪市澄江县几家砂石场破坏生态,政府治理关停流于形式,企业扬言将在2016年8月15日后恢复生产”问题的调查处理结果
1.以上举报涉及的砂石场的处理结果已于2016年8月10日处理完结并向社会公开,具体结果如下:澄江县右所镇补益村委会二家村长坡处共有3砂场,分别为三丰砂场、八哥岩采砂场和长坡烂山砂场。2016年8月4日,澄江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3家采砂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一是三家采砂场在开采、爆破、破碎、装卸、运输过程中均会产生大量粉尘,虽然采取了洒水抑尘措施,但仍然存在粉尘及噪音影响周边村民生活及污染环境的情况。二是三家砂场在生产过程中无污水排放,但为防止水土流失,三丰砂场、八哥岩采砂场建设有拦砂坝、排洪沟等水保工程。三是长坡烂山砂场确实存在违法建设混凝土搅拌站的行为。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澄江县政府于2016年8月5日依法对3家砂场实施关停,并拆除长坡烂山砂场违法建设的混凝土搅拌站;2016年8月9日,对3家砂场分别处以10万元人民币的处罚,并督促其实施后续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工作。
2.目前,澄江县森林公安局已对3家砂石场完成前期调查,并已聘请玉溪市玉林司法鉴定中心开展非法占用林地鉴定工作,待鉴定结果出具后将依法进行惩处。澄江县公安局、供电公司以停止提供炸药爆破作业及电力供应。3家砂石场正在进行生态恢复工作,澄江县政府将继续开展工作,彻底解决砂石场环境问题。
五、反映“澄江县抚仙湖边太阳山项目涉及高尔夫球场及配套酒店建设,建成后会对抚仙湖水体造成污染”问题的调查处理结果
1.举报件所指高尔夫球场为太阳山国际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社区项目的子项目,2003年开始组织建设初期准备工作,2011年6月被列入国家清理高尔夫球场范围时,该球场已建成总计18洞高尔夫球场的后9洞。经调查核实,该高尔夫球场于2011年6月至今均处于全面停工状态。
2.举报件所指酒店为希尔顿酒店,该酒店于2016年5月建成投运,酒店及其他建筑物已退让至法定水位线110米外,110米范围内有约300平方米水景观,该区域部分构筑物包含在一期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范围内。
3.高尔夫球场建设初期就同期建设了5个人工湖(蓄水量分别为:47000m³、8795m³、3613m³、1580m³、610m³),并铺设了凡士通三元乙丙土工膜及复合PE防渗膜,雨水及喷淋水经过管网收集后进入人工湖循环使用。酒店产生的生活废水经日处理能力850m³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人工湖回用。经监测,该建设项目周边水体与建设之前无异常变化。
玉溪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