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公告(30)
根据2016年8月16日收到《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的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安排部署,将投诉举报情况督转到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办理。主要涉及以下问题:
1.反映“江川县前卫镇小黑卫村云南省江川铜械工艺制品厂3—4年前排放黄色污水,导致农田污染无法再进行耕种。村民向政府反映后,该企业把污水洞堵上,但土地污染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的问题。
2.反映“红塔区环山路尚易佳园小区物管将垃圾堆放在小区2号门的公共道路上,致使公共道路受到污染,出行不便”的问题。
3.反映“前期曾投诉的红塔区上村街的早点摊、烧烤摊占道经营,产生油烟和噪音影响周边居民的问题,目前尚未得到处理”的问题。(重复举报)
4.反映“红塔区凤凰路154号城市林语小区背后的5家养殖户,排污设施未接入管网,牲畜粪便多年堆积,产生的臭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问题。
5.反映“红塔区城市林语小区背后的养殖场无排污设施,臭气严重,蚊蝇多,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生活”的问题。
上述1个转办单反映的5个问题已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督转到属地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进行先期调查处理,我市将在工作时限内进行督促跟进,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调查处理情况。
玉溪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