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公告(27)
根据2016年8月14至15日收到《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的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安排部署,将投诉举报情况督转到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办理。主要涉及以下问题:
1.反映“玉溪市澄江县九村镇三家村双营盘村干部与商人勾结非法采石,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导致水土流失,废土废矿污染路面”的问题。
2.反映“红塔区上村街白天经营的早点摊和晚上经营的烧烤摊占道经营,油烟、噪声严重扰民,影响玉溪市城市形象”的问题。(重复举报)
3.反映“玉溪市红塔区研和街道办事处向家庄的玉溪市研和纸板制品厂生产时排放大量刺激性气体,影响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师生的学习生活”的问题。(重复举报)
4.反映“澄江县东西哨的澄江磷化工华业有限公司、澄江盘虎有限公司、澄江盘桥磷电有限公司等7户磷化工企业在生产时冒火,排放青色、黄色浓烟及白色气体”的问题。
5.反映“澄江县龙街镇丽昌村丽美水楼渔庄搭建在抚仙湖内,经营过程中造成水体污染”的问题。
上述2个转办单反映的5个问题已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督转到属地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进行先期调查处理,我市将在工作时限内进行督促跟进,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调查处理情况。
玉溪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