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538682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5-10-20 |
“华宁精神”和“华宁旅游形象”表述语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华宁县外在形象,提高华宁知名度和美誉度,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华宁精神”和“华宁旅游形象”表述语。
一、作品要求
(一)“华宁精神”表述语:要立意高远,视野开阔,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号召力,符合华宁县情、民情以及历史、人文特色,充分展示华宁人民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和奋发有为的时代风貌。
(二)“华宁旅游形象”表述语:要充分反映华宁地域特色、历史文化和人文风情,具有较强的视听感染力、吸引力和传播力。
(三)共同要求:表述语要求文字精练、通俗易懂,便于记忆、传播和普及。字数不超过20字,同时需附内容释义或创意说明。
二、投稿方式
(一)通讯地址:
名 称:中共华宁县委宣传部
邮 编: 652899
联系电话:0877—5011222、5021759
电子邮箱:hnxwmb@126.com
投稿请注明单位名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二)截稿日期:即日起至2015年11月15日止。
三、稿费设置
本次活动所征集的稿件如被采用,届时将付给一定稿费。
四、相关说明
(一)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名誉权或其他纠纷,由报送者本人负责。
(二)活动主办单位对入围作品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
(三)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活动要求。
中共华宁县委宣传部 华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局
2015年10月16日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