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038263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0-06-30 |
关于举办玉溪市第二届戏曲、舞蹈青年演员大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玉溪市第二届戏曲、舞蹈(单、双、三)
青年演员大赛的通知
各县(区)文化局、文联、市直各文化单位:
为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响应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文化和市”战略理念,为更好的发现、培养、储备青年表演艺术人才,鼓励我市广大戏曲、舞蹈工作者创作和演出更多更好的作品,提高表演技艺,推动玉溪文艺事业发展繁荣,拟在2010年8月举办“玉溪市第二届戏曲、舞蹈(单、双、三)青年演员大赛”。本次大赛由玉溪市文化局、玉溪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玉溪市艺术创作研究所承办,玉溪市聂耳文化管理服务中心、玉溪市舞蹈家协会、玉溪市戏剧家协会协办。
一、比赛标准
参赛作品坚持健康向上的思想内容,立意清晰,形象鲜活,手法新颖,风格浓郁,具有完美的艺术表现力和精湛的技巧。
(一)戏曲组
1、以折子戏、小戏、大戏选段为主,所选择作品要力求能够集中、完美地展示演员的表演技艺。
2、参赛范围与年龄:凡从事戏曲表演、教学、辅导、或热爱戏曲表演艺术并有一定水准的青年人,年龄在16至35周岁者均可参赛。
3、参赛剧目时间长度控制在20分钟(若同一作品两人参赛则可控制在30分钟,超时将扣除0.2分)。
(二)舞蹈组
1、比赛分为:独舞、双人舞、三人舞。
2、舞蹈作品不分舞种,可以是民族舞、现代舞、当代舞、芭蕾舞、古典舞等,只要以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的形式参赛,均统一量分评比。
3、创作节目和学习节目均可参赛。本次比赛对创作节目适当加分。
4、参赛范围与年龄:凡从事舞蹈表演、教学、辅导、或热爱舞蹈事业、年龄在16至30周岁者均可参赛。
5、参赛作品时间长度为:独舞限时5分钟、双人舞、三人舞限时6分钟(超时将扣除0.2分)。参赛音乐自备(限CD、VCD、MD)。
二、评奖数额和奖励办法
根据报名情况设立奖项数额。本次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对获奖者将颁发证书(获三等奖以上者给予奖金),以资鼓励。
三、参赛办法:
1、参赛作品及演员由市、县表演团队、学校及各县(区)文化局、文联推荐,也可自愿报名参赛。
2、参赛期间演员食宿由选送单位(或个人)自理。
3、评委会:复赛由玉溪市戏剧、舞蹈界专家组成(有参赛作品者回避),决赛由省、市知名戏剧、舞蹈界专家组成。
四、比赛时间
戏曲组
复赛:
决赛:
舞蹈组
复赛:
决赛:
颁奖晚会:
七、报名办法、时间及地点:
1、各县区参赛选手可在本县区文化局报名,在
2、同一(同组)演员对于同类表演形式(单、双、三)限报参赛作品一件;独舞演员可同时报名参加双人舞、三人舞比赛,双人舞演员亦可同时报名参加三人舞比赛。同一演员参与节目不超过三个。
3、报名时间:2010年6月28----
4、联系地址:玉溪市东风中路群艺巷1号玉溪市艺术创作研究所。
联 系 人: 王亚玲 杨漾 李惠芹 雷佳
联系电话: 2052880 2057579
玉溪市文化局 玉溪市文学艺术联合会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