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32085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3-12-31 |
玉溪市红塔区养犬管理费收费标准
一 证照工本费收费标准
1.《养犬登记证》(含 IC卡)每套20元
2.犬只标识牌每套20元
3.识别芯片每只40元
二 管理费收费标准
对登记的犬只按每年每只120元收取管理费。
上述养犬管理费标准包括犬只证照制作(含照相)、登记、植入、发放,以及犬只收容管理等费用,除此以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盲人自用的导盲犬、肢体重残人员自用扶助犬,以及军、警、科研用特殊犬只不收取养犬管理费。
本标准自2013年9月10日执行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