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湖泊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玉溪市湖泊管理局信息提供指引,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国务院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类:1.部门基本信息(含名称、职责、地址、邮箱、电话、乘车线路、网址等)。2.领导成员姓名、职务及工作分工。3.科室职责。4.所属单位(含名称、职责、地址、邮箱、电话、乘车线路、网址等)。

(二)法律依据类:1.涉及本部门的法律法规。2.涉及本部门的地方性法规。3.涉及本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出台的政府规章或行政规范性文件。4.以本部门名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发展规划类:部门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及专项规划。

(四)行政执法类:1.行政许可事项。2.行政处罚事项。3.行政征收事项。4.其他行政执法事项。

(五)业务及服务类:1.相关办事指南及依据等业务信息。2.便民服务承诺以及办理群众申请公开事项情况结果。3.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名称、地址、电话、电子邮件及其他联系方式。

(六)“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八)其他本部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动态性信息。

三、对外发布信息的公开形式

(一)通过在玉溪市湖泊管理局信息公开网站公开的形式。网址为:http://www.yuxi.gov.cn/yxgovfront/newDepartmentContentds.jspx?path=yxszfxxgk&channelId=2226&pageNo=1

(二)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

(三)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的形式。

 四、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市湖泊管理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市湖泊管理局综合处秘书科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联系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

邮政编码:6531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72025241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玉溪市湖泊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复制有效;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上述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向受理机构当面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应材料。填写有困难的,可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填写。

2.书面申请

1)信函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受理机构;

2)传真申请。请在传真件首页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传真至受理机构。

      3.邮箱申请:申请人可在本网站下载《申请表》填写并扫描后,通过玉溪市湖泊管理局依申请公开邮箱:yxsfxhglj@163.com,提出申请。

     4.平台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平台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TJ?type=gm&bmid=e44fefd4-07a4-4c82-985f-f526e8bb6bab&pid=b2e621a2-cb36-4e7b-b6e3-413d951c1162)填写并提交申请。

5.市湖泊管理局各组成部门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6.玉溪市湖泊管理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阐明,并在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

    (四)办理流程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五)申请注意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2.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 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

        市湖泊管理局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一)市湖泊管理局综合处秘书科负责主动公开市政府信息工作。

         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

          邮政编码:6531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877—2025241(传真)

          电子信箱:yxsfxhglj@163.com

      (二)市湖泊管理局综合处秘书科负责受理玉溪市湖泊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

         邮政编码:6531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877—2025241(传真)

        七、监督方式

       申请人认为市湖泊管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市湖泊管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玉溪市湖泊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