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外办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玉溪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编制了《玉溪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玉溪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在综合科)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涉及如下内容,应主动向社会公开:涉及以下内容的,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

1.规范性文件;

2.涉及我办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3.事关全办的重大决策和出台的相关政策;

4.年度财政预算报告及其执行情况;

5.事关民生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6.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7.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

8.职能、机构、编制“三定”方案以及领导成员履历、工作分工;

9.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和使用情况;

10.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和采购结果;

11.重大行政复议的受理以及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情况;

12.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

13.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单位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和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信息公开网址:http://www.yuxi.gov.cn/yxgovfront/newShowContentPage.jspx?path=yxszfxxgk&channelId=2136

(三)公开时限

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玉溪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综合科 

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803办公室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877-2022177

传真号码:0877-2022177

邮政编码:653100 
  (二)申请受理

申请获取本办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综合科做好相应台账记录。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上述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玉溪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玉溪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3.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申请:申请人进入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链接: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RLXState?bmid=6335e259-b22f-49b1-bdb7-5d1b59461736&pid=b2e621a2-cb36-4e7b-b6e3-413d951c1162),在线填写《玉溪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传真至玉溪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四)申请办理流程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五)申请注意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2.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4.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办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进行投诉。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玉溪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综合科 负责市玉溪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

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803办公室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877-2022177

传真号码:0877-2022177

电子邮件:13577756500@163.com

邮政编码:653100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