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市民政局政府信息提供指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国务院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玉溪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的门户网站上查阅。

二、主动公开

(一)持有的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玉溪民政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获取并保存的政府信息:

1.基本信息、机构职责、领导职责及分工、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2.办事指南、依法行政、建议议案办理结果等;

3.规划信息统计等数据

4.民政领域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性文件及解读

5.民政通知公告;

6.与民生领域密切相关的民政重点领域信息;

7.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8.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

玉溪市民政局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查阅渠道如下:

1.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yuxi.gov.cn/yxgovfront/newShowContentPage.jspx?path=yxszfxxgk&channelId=1868

2.民政局政务新媒体:玉溪民政微信公众号

3.现场查阅:玉溪市民政局办公室,地址:玉溪市东风北路9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联系电话:0877—2025592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玉溪市民政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申请受理机构:玉溪市民政局办公室

受理地址:玉溪市东风北路9(邮政编码:653100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0877—2025592

电子邮箱:yxsmzjbgs@126.com

(二)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玉溪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电子版本(附件:玉溪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复制有效;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上述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现场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玉溪市民政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RLXState?bmid=680f6749-f07f-4c53-bd6a-837b8e7b0aa8&pid=b2e621a2-cb36-4e7b-b6e3-413d951c1162),在线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四)申请办理流程

民政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市民政局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市民政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市民政局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民政局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五)申请注意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2.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4.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民政局办公室负责市民政局信息主动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

办公地址:玉溪市东风北路9

邮政编码:6531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0877—2025592

电子邮箱:yxsmzjbgs@126.com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玉溪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