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开服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编制了《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详见《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yuxi.gov.cn/yxgovfront/newShowContentPage.jspx?path=yxszfxxgk&pageNo=1&channelId=16573上查阅《目录》或直接搜索信息,也可以到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及时公开的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环山路168

办公时间: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负责人:局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0877—2664388

传真号码:0877—2664376

邮箱:yxszjjbgs@163.com

邮政编码:653100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及负责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受理申请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环山路168

办公时间: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负责人:局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0877—2664388

传真号码:0877—2664376

邮政编码:653100

(二)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其它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申请人可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我局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我局工作人员将帮助填写。

2.书面申请。申请人可在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RLXState?bmid=5db8d208-2b9b-4f93-8660-e1711135fa64&pid=b2e621a2-cb36-4e7b-b6e3-413d951c1162)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获取政府信息。

4.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申请注意事项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收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监督电话:0877—2062224,地址: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19(玉溪市环山路168),邮编:653100

  此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