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玉溪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特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持有的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1.法律法规规章。包括医保法律、法规、规章等信息。
2.组织机构信息。包括机构职能、领导介绍、机构设置及联系方式、办公时间等信息。
3.医保规范性文件。包括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清理信息、修改废止等信息。
4.医保数据及信息。包括医保事业发展运行情况、医保绩效评价报告、医保基金收支情况等信息。
5.解读。包括政策解读和数据解读等信息。
6.医保执法检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行政执法人员名单、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信息。
7.建议提案答复。包括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可以公开答复的意见。
8.财务信息。包括局机关财政预决算、预算信息。
9.规划计划。包括市医保局工作总结及计划、医保工作发展规划等信息。
1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查阅渠道如下:
1.通过在玉溪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的形式。网址为:http://www.yuxi.gov.cn/yxgovfront/newShowContentPage.jspx?path=yxszfxxgk&channelId=16529
2.“玉溪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玉溪市医疗保障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办理机构:玉溪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市医保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7-2091016
传真号码:0877-2091016
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23号玉溪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6531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获取玉溪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玉溪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市医保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申请接收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可以从玉溪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下载、打印并填写《申请表》,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以邮寄的方式提交申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玉溪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23号,玉溪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5层511室,联系电话:0877-2091016)现场填写《申请表》,并当场提交申请。
3、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申请:申请人进入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链接: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RLXState?bmid=57de8d54-32ae-4786-9f0c-98d2a5b592d9&pid=b2e621a2-cb36-4e7b-b6e3-413d951c1162),在线填写《玉溪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四)申请处理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阐明,并在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答复时限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六)申请注意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2、 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 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4、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负责玉溪市医疗保障局信息主动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7-2091016
传真号码:0877-2091016
邮 箱:yxsylbzj@163.com
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23号
邮政编码:653100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