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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玉溪市江川区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2026年在云南省外跨省务工(企业和务工地点都在云南省外)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跨州(市)务工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按照跨省务工每人每年1000元、跨州(市)务工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所需资金从省级财政衔接资金中列支(每年享受1次)。同一脱贫人口或监测对象同一年度跨省和跨州(市)一次性交通补贴只可享受一项,不可重复享受。所需资料:
(一)《玉溪市跨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申请审批表》《玉溪市江川区跨州(市)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申请审批表》,需签字按手印对所填信息确认并承诺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
(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三)以下任何一项证明材料:
1.2026年用人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务工3个月以上的务工证明。提供企业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务工证明上需写清楚2026年的务工起止时间、工资收入、单位经办人姓名及单位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财务或单位公章。
2.2026年3个月银行工资流水。银行工资流水需显示本人姓名、工资发放单位及内容是“工资或薪酬”,并有发放银行的公章。
3.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当年3个月以上的参保证明。
4.企业用工合同(用工协议)复印件。当年3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协议)书,提供完整的劳动合同(协议)并有用人单位的公章及签字。
(四)申请人实名持有的“一卡通”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需到制卡银行开通社会保障卡的银行卡储蓄功能),确保补贴信息可追溯。如确不能提供社会保障卡的,需提供本人开通的银行卡复印件,并在复印件空白处注明开户行名称。
申请方式:线下申请。符合申请的对象本人或其委托人将所需资料提交户口所在村(社区)或者乡镇(街道)就业经办人,其中,由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部门负责核实脱贫人口或者监测帮扶对象身份。各乡镇(街道)就业经办人负责初审,初审通过的录入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后,由县级经办人员负责终审。各乡镇(街道)纸质材料每周汇总后交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线上申请。符合申请的对象进入微信公众号“就业彩云南”,在“个人中心”进行个人实名认证,进入“公共就业”页面选择“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办理;或使用电脑网页浏览器登录“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以个人用户方式登录系统,在补贴申报服务中选择“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办理。由区级经办人员负责初审、终审。
特别提示:
同一脱贫人口或监测对象同一年度跨省和跨州(市)一次性交通补贴只可享受一项,不可重复享受。
当前交通补助暂按2025年既定政策顺延实施;执行期间若遇政策调整,自新政策生效之日起,严格按照新政策规定执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顺祝生活愉快!
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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