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回复信息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我们已转澄江市医疗保障局了解,现回复如下:
在玉溪市内及市外使用医保根据险种及就医医院不同,现行医保报销政策如下:
参保职工住院起付线: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600元,市内三级医院900元,市外三级医院1200元。报销比例:一级医院95%,二级医院92%,市内三级医院90%,市外三级医院80%。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报销比例相应上调2个百分点。
参保职工每次普通门诊就诊起付线: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下同)2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4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元。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退休人员的支付比例高于在职职工10个百分点。
参保居民住院起付线: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600元,市内三级医院900元,市外三级医院1200元。报销比例: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0%,市内三级医院60%,市外三级医院50%。
参保居民每次普通门诊在实行零差率的市内外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25%;单次门诊限额报销不超过30元。
如您还有其他医保问题,可咨询澄江市医保中心,咨询电话:0877—691198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顺祝生活愉快!
信件还没有回复
主办:玉溪市人民政府 承办: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玉溪市数字玉溪建设服务中心
运维电话:0877-2077670(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备案编号:滇ICP备19005185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