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文件

《玉溪市地震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04-30 15:01:18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提升玉溪市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处置能力。近日,新修订的《玉溪市地震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已正式印发。现就修订背景意义、原则框架和主要变化解读如下。

一、修订的背景和意义

2025年10月、12月,国务院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了修订后的国家、省级地震应急预案,玉溪市原有《预案》在指挥体系、响应精度、处置效率等方面与上级预案难以对应衔接。

《预案》经过多轮征求意见、专题研讨、专家评审与合法性审查,确保内容的科学性、程序的规范性以及运行的可靠性。《预案》作为全市防震减灾救灾工作基础和总纲领,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修订的原则和框架

(一)修订原则。本次《预案》修订以《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云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为依据。严格遵循“上下统一、扁平指挥、科学高效”修订原则,实现指挥体系、响应分级、快速处置等与上级预案精准衔接,同时充分结合玉溪实际,细化和优化组织架构、响应行动、应急准备等内容。

(二)预案框架。《预案》分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分级应对、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其他地震事件应急处置、应急准备和附则,共8个部分。第一部分总则,明确总体要求、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等内容;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细化平急状态市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组成,明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县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职责;第三部分分级应对,包括应对原则,启动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应急响应的条件和程序;第四部分应急处置,明确地震灾害发生后信息报送、先期处置等工作,细化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应急响应具体行动内容;第五部分恢复重建,包括灾害调查评估、过渡性安置、恢复重建规划编制与实施等内容;第六部分其他地震事件应急处置,规范邻(州)市地震及地震相关事件处置工作;第七部分应急准备,明确日常地震灾害防范应对11个方面重点工作;第八部分附则,解释补充预案内容。

三、修订的主要变化

(一)优化总则定位和工作要求。增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和“三个转变”等要求,明确抗震救灾“1小时内各级指挥系统全面运行、2小时内应急救援队伍全面派出、3小时内救援工作全面展开”的工作标准。

(二)调整地震灾害分级标准。应上级预案,分别以200人以上死亡(或失踪)、30人及以上200人以下、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10人以下或对应的经济损失,作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的地震灾害分级标准。

(三)完善组织指挥体系。调整补充成员单位至56家。明确震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自动转为市级应急指挥机构。特别重大、重大灾害时,市县前方联合指挥部并入省指挥部接受统一指挥;较大灾害成立市县前方联合指挥部。明确市长任总指挥、常务副市长担任后方指挥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前方指挥长。细化和明确前方16个、后方6个,共22个工作组组成及职责,针对“四断”分别成立处置工作组。

(四)重构市级应急响应分级体系。确市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从高到低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的启动条件。一级对应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或6.0级及以上地震,二级对应较大地震灾害或5.5—5.9级地震,三级对应较大地震灾害或5.0—5.4级地震,四级对应4.5—4.9级地震;同时明确启动主体、程序及通报要求。

(五)强化快速应急处置流程。新增“叫应叫醒”机制,明确4.5级以上地震震情信息速报要求;规范灾情报告时限;细化先期处置措施,明确灾区和市级层面先期处置职责。

(六)细化各等级响应行动措施。一级至四级响应分别制定处置措施,一级响应突出市县与省级对接,共23项;二级突出市县联合处置,共22项;三级突出市级工作职责落实,共15项;四级突出市级部门指导县级处置,共8项。

(七)其他调整内容。新增地震值班值守、前方指挥部保障等要求;完善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应急资金、避难场所建设管理内容;明确5.0级及以上邻州(市)地震的研判和处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