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文件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玉溪市爱国卫生管理规定的决定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01-30 09:40:5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

经第六届市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废止2004年7月23日印发的《玉溪市爱国卫生管理规定》(玉政办发〔2004〕141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6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