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56537 | 文 号 | |
来 源 | 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3-07-11 |
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年6月13日)(玉发〔2023〕1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高质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强市,推动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3〕1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发〔202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
(一)全力稳定粮食生产。坚决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确保粮食播种面积167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61.5万吨以上。科学统筹粮经作物种植比例,稳定粮食生产,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广水稻旱种。鼓励适宜区发展双季稻和再生稻大力发展冬早马铃薯、鲜食玉米,推广晚秋粮作种植。实施粮食单产提升行动,积极争取5个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开展吨粮田创建,争取新平县进入国家产粮大县名录。组织开展粮食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继续支持各县(市、区)开展稻谷小麦玉米直接物化成本保险。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坚决执行严防“割青毁粮”。严格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二)继续扩种大豆油料。实施大豆油料产能提升工程,稳定大豆种植面积1.8万亩以上,油料种植面积21万亩以上,核桃提质增效项目2万亩以上,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0.5万亩以上。落实油菜综合扶持措施,推行稻油轮作,大力开发利用冬闲田种植油菜。落实油茶产业发展政策,支持利用各类适宜的非耕地改培油茶,推进核桃、橄榄油料化利用。全力实施饲用豆粕减量替代行动。
(三)加快构建多元化农产品供给体系。树立大食物观,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稳定蔬菜种植面积150万亩、产量350万吨,加强生猪产能调控,生猪出栏增长4.5%以上,肉蛋奶总产量增长2%以上。建设高产优质饲草料示范基地1个、中药材种植技术示范基地1个、林下魔芋种植技术示范基地2个。开展核桃林下滇黄金种植技术示范项目,建设一批林下种养示范基地和食用菌产业基地。向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增殖放流抗浪鱼、大头鲤、杞麓鲤等100万尾以上。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3000批次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达98%以上。
(四)加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调控。稳妥推进战略储备增储和调节储备,确保储备粮各月末实物库存数量原则上不得低于总量计划的70%。积极争取滇中(玉溪)粮食物流园列入产业园城郊大仓基地建设名录。完成县级大米应急加工建设项目3个、县级国有粮食企业低温储粮建设改造项目3个。加强生猪稳产保供,保持能繁母猪存栏和规模养殖场数量在合理水平,保障猪肉供应安全。严格“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推广糖料甘蔗脱毒健康种苗2.68万亩。加强化肥等农资生产、储运、进出口调控。深入开展粮食节约行动,推进全链条节粮减损。提倡健康饮食,反对食品浪费。
二、夯实农业基础和科技支撑
(五)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坚决遏制“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坚持良田粮用,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加强耕地占补平衡全程监管,严格限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加大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力度,实现新增耕地466公顷,水田600公顷。在全市开展耕地撂荒情况大排查,有序推进撂荒耕地利用。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六)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高标准农田13万亩、改造提升6万亩,加快补齐土壤改良、农田灌排设施等短板,统筹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健全长效管护机制,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推动缓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实施坡耕地综合治理87.59公顷。
(七)全面提升水利设施保障能力。积极协调、配合滇中引水玉溪段、滇中引水二期工程建设。加快推进鲁布、苗茂等14件在建水源工程建设。做好新平县依施河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建设。强化蓄滞洪区建设管理、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和小型水库安全监测。推进水权、水价及投融资改革,完成10.75万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八)强化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农业气象观测设施站网布局,分区域、分灾种发布农业气象灾害信息。加强旱涝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和农业生产防灾救灾保障。推进基层动植物疫病虫害监测体系建设,做好人员、经费保障工作。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和重点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长效机制,提升重点区域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水平。
(九)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应用。认真贯彻《玉溪市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加快种质资源普查收集鉴定,2023年提交省农科院收集保存农作物、畜禽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和水产种质资源400份以上,收集烟草种质资源6000份以上。加快建设一批农业种质资源保种场(圃、库)等场所和现代种业科技创新中心,持续推进元江野生稻、研和贾井种质资源库基地建设,完成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报审粮油作物新品种1个。贯彻落实省市县三级贯通的农业科技推广机制,实施科技人员下基层行动,组织科技服务员到田间地头推广良种良法和先进生产技术。加快粮油、蔬菜、水果、花卉、中药材、烟草、畜禽、水产和林木等良种技术推广应用。加快优势特色作物种子基地和畜禽水产良种繁育场建设。健全良种供应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农业产业科技增收示范点,培训产业发展人才,探索与农户合作经营、创新发展模式,打通科技入户“最后一公里”。
(十)加强农机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机械化发展,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2023年新增农机作业面积3万亩,新增农机总动力3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达54%,农机购置补贴年度资金使用率达95%以上。支持农机龙头企业加大研发创新能力。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十一)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评范围,把行业帮扶和定点帮扶纳入综合绩效考评范围,确保不松劲、不跑偏。完善线上网络、线下网格监测预警体系,持续强化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落实“一户一策”精准帮扶举措。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水平。
(十二)切实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分别提高到60%、52%以上,重点支持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推动脱贫地区产业提档升级。持续开展消费帮扶“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商超、进平台”活动,做实“云品入沪”活动,借助上海大市场、大流通优势,以线上线下联动、直采直供等方式,拓展畅通消费帮扶渠道。持续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坚持抓实外出务工和就地就近转移,力争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42万人以上,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1000人次以上,帮扶车间数量稳定在34个以上,增加工资性收入。落实好兜底保障政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发挥村集体经济帮扶救助功能作用,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从当年可分配收益中计提一定比例用于帮扶救助,力争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10%以上。
(十三)稳定完善帮扶政策。落实脱贫人口小额贷款相关政策,做到“一贷三年”、“应贷尽贷”、“应延尽延”。进一步完善定点帮扶机制。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精准帮扶行动。抓实“双线四级”责任体系和部门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加大支持脱贫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力度,推动健康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多种方式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安全。抓好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项目实施。全面推进玉溪沪滇东西部协作工作。
四、促进农民收入稳步增长
(十四)巩固拓展农业经营增收。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规范提升整县试点,深入开展国家、省、市、县四级示范社联创工作。支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合作社,鼓励农民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公司,推动村(社区)创办现代农业服务公司实体化运作。以深化“党建联盟”机制探索跨村联合、村企合作、校地共建等发展模式,积极申报实施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四位一体”项目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扎实推进中央资金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大力发展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加快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健全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稳步提高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比重。培育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644个、市级示范社10个。家庭农场市场监管登记注册达到1332个,培育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20个。坚持为农服务和政事分开、社企分开,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十五)全力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鼓励更多农民工外出务工和就近就地就业。扎实推进“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深入实施“技能玉溪”行动和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2023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万人次以上,培育“玉字号”劳务品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0万人以上。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处置机制。维护好超龄农民工就业权益。加快完善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制度。加强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孵化实训基地)等建设。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和重大工程项目中,推广实施以工代赈,建立落实市、县项目清单任务,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提高群众就地就近就业收入。
(十六)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根本措施,制定联农带农政策措施,推动使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发展产业、流转农村土地发展规模种养业的主体全部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提高农民在全产业链发展中的增值收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8%以上,实现人均纯收入低于10000元且有劳动能力的脱贫家庭动态清零。
(十七)保障农民财产权益。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让农民更多分享改革红利。稳慎推进江川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工作,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力争所有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达10万元以上。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全面完成“三资”监管平台提档升级工作。加快土地确权管理平台数据库建设。积极争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审慎稳妥探索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开展农村妇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两头空”排查。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五、用工业化理念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十八)实施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的资金扶持力度。聚焦粮食、花卉、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烟草、中药材、畜禽、乡村旅游等优势产业,坚持一个产业成立一个专班、组建一个专家团队、制定实施三年行动方案及配套支持政策、建设一批高标准基地、培育一批“小巨人”龙头企业(合作社)。
(十九)高标准建设农业产业基地。制定出台《玉溪市关于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的实施方案》。围绕粮食、烤烟、蔬菜、水果、花卉、中药材、畜禽等重点产业或区域性优势特色产业,按照“一年有起色、两年见成效、三年成体系”的总体思路,坚持提升与新建相结合,示范引领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引育新建一批,招引主体高起点新建一批,实现50亩到200亩的小型基地 “生产便利”,200亩到500亩的中型基地 “有模有样”, 500亩以上大型基地 “高端大气”。力争今年完成省级基地30个、市级基地200个、县级基地1000个的建设目标,形成省级农业产业基地为引领、市级农业产业基地为支撑、县级农业产业基地为基础的发展格局。
(二十)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设施农业发展指导意见,创新投融资机制,重点在花卉、蔬菜、水果、规模养殖等现代设施建设上取得突破,实现新增设施农业1.5万亩。大力发展数字田园、智慧养殖、数字种业等,构建农业物联网,推广农产品数字营销,高质量建设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1个以上。加快水稻集中育秧中心和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建设。鼓励各地按规定统筹衔接资金等相关涉农资金,对联农带农富农设施农业项目给予信贷贴息。
(二十一)强化农业市场主体培育。落实省级激励奖补政策,完善农业招大引强配套服务保障措施。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服务中心、供销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等发展壮大,确保净增农业企业769户、农业龙头企业43户。加快培育一批“小巨人”、“隐形冠军”企业,培育一批销售收入在1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构建以龙头企业为引领、中型企业为主体、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为基础的发展格局。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全产业链招商,强化督导考核,奖优罚劣。
(二十二)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实施高原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链升级行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中小微企业等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引导大型农业企业升级农产品精深加工。探索以“园中园”的方式推进每个县(市、区)打造一个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把“一县一业”强县富民工程落到实处。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改造提升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布局建设一批城郊大仓基地。加快推进滇中(玉溪)粮食物流产业园、新平农产品智慧冷链物流园等项目建设。加强通海、新平、元江等外向型生产基地建设,强化农产品出口基地备案,巩固提升玉溪农产品出口全省龙头地位。
(二十三)发展现代乡村服务业。推进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开展农村物流配送全打通专项行动和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专项行动,加快完善县乡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确保今年建制村快递服务覆盖率达95%以上,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增长10%以上。发展乡村餐饮购物、文化体育、旅游休闲、养老托幼、信息中介等生活服务。开展汽车促消费、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等活动。
(二十四)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做好玉溪“土特产”文章,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争取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持续创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积极组织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申报。制定出台《玉溪市乡村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乡村旅游市场体系培育、产品质量提升、宣传营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优化提升、促进农民致富增收、人才培训“六大工程”,推动乡村旅游全面升级。制作“玉溪美食地图”,开发“玉菜美食文化之旅”精品旅游线路,推动乡村民宿提质升级。支持餐饮企业整合餐饮产业链的优势资源,强化网上营销、中央厨房、餐饮配送、预制菜等餐饮产业服务体系建设,培育预制菜龙头企业2户以上。
(二十五)大力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持续推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和观测试验基地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全要素全链条综合防治试点县。以抚仙湖、杞麓湖、星云湖3大高原湖泊流域治理为重点,全面推动农业绿色转型,接续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建立健全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提档升级,确保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加快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技术推广应用,推进水肥一体化,建立健全秸秆、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收集利用处理体系,加快推进红塔区、江川区、通海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完成耕地轮作制度试点项目19万亩。实施“三湖”湖外农业用水循环工程。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农用地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做好珠江流域禁渔期管理工作和红河流域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落实补助政策,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持续开展母亲河复苏行动,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实现河湖全覆盖。
六、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十六)严格村庄规划管控。按照可用、管用、实用的原则,完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后续工作。将村庄规划执行内容纳入村规民约,作为村级议事协商目录,确保村庄建设严格按照规划执行。规范优化乡村地区行政区划设置,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住房建设,引导塑造特色乡村建筑风貌,防止大拆大建、盲目建牌楼亭廊“堆盆景”。持续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动态巡查,做好传统村落普查和申报,补齐传统村落消防和基础设施短板,不断提升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质量。
(二十七)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大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力度,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改造新建农村卫生公厕165座、户厕3880座,镇区垃圾、村庄生活垃圾和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达75%、60%和60%以上。积极推进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打造健康县城示范区3个。持续开展农村临违建筑及危旧房屋清理整治,2023年底基本消除破败危房和残垣断壁。深入实施爱国卫生新的“7个专项行动”,创建一批省级卫生乡镇和卫生村。积极争取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绿美乡村建设,建成2个示范乡镇、20个精品村、200个美丽村庄,建成省级绿美乡镇9个、绿美村庄16个,市级绿美村庄611个。
(二十八)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星级管理。按照市级统筹、县级主抓、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原则,加强美丽乡村建设星级管理的组织领导,强化项目整合,制定出台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把星级管理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乡村建设行动、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建设、绿美乡村三年行动等工作统筹衔接起来,整合资源配置、优化政策供给、形成工作合力,今年认定三星级美丽乡村20个、四星级美丽乡村10个、五星级美丽乡村1—2个。
(二十九)提档升级乡村基础设施。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农村公路250公里。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开展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开展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持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现代宜居农房示范建设,农房抗震改造2910户以上。加快农村地区4G普及和5G创新运用。推进数字乡村建设行动,推动智慧农业、信息惠农服务发展,完成新平县国家数字种植业创新应用基地、通海县省级数字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明晰乡村建设项目产权,以县域为单位组织编制责任清单,全面加强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压实市县乡村四级责任,深入开展乡村交通、消防、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治理攻坚。
(三十)全面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能力。深入实施教育卫生补短板三年行动。统筹实施新一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建设,实现普通高中托管帮扶县域全覆盖。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县域统筹,加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创建一批国家卫生乡镇。深化“三医”联动改革,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加强全科医生和村(社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逐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待遇,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提高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优化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全面实施居住地申请救助工作,优化低保审核确认流程,充分发挥“政府救助平台”作用,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健全完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加快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老年幸福食堂建设。落实支持生育政策措施,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实施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HPV2疫苗“健康惠民工程”三年行动;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完善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关爱服务体系。积极推动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
七、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
(三十一)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突出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全面培训提升乡镇、村班子领导乡村振兴能力。实施好玉溪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711—领头雁”培育计划,全覆盖培训提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市场经济意识和经营管理水平。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优化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强化派出单位联村帮扶。探索向重点乡镇(街道)、村(社区)选派职级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金融助理。推进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持续开展市县巡察,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强化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持续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对农村党员分期分批开展集中培训。深化村级组织“大岗位制”,开展村级组织届中考核,推进大岗位人员正向激励反向退出。通过推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积分制管理等方式,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抓实党建带群建,发挥群团作用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乡村振兴。
(三十二)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坚持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强化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压实县级责任,推动乡镇扩权赋能,夯实村级基础。全面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加强乡村法治教育和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抓实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每个村(社区)至少有5名法律明白人。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推动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与同级综治中心一体化运行,增强网格内信息、服务和治理资源统一调度。推进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村妇女儿童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评比制、网格化、数字化等典型方式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持续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积极申报创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
(三十三)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继续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建设。创新实施农村基层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开展文化惠民演出活动,支持乡村自办群众性文化活动。广泛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扩大“文明家庭”、“最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创建覆盖面。深入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玉溪系列活动。强化村规民约约束力和执行力,党员、干部带头推进移风易俗,抵制陈规陋习,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农村宗教活动常态化管理,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的综合治理和依法打击力度。
八、加大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
(三十四)加大乡村振兴多元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压实地方政府投入责任。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确保今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8%。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健全政府投资与金融、社会投入联动机制,鼓励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打捆打包按规定由市场主体实施,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更多投向农业农村。强化货币政策工具结构引导功能。执行好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用好用足再贷款等结构性政策工具,差异化金融监管和考核评估等政策,为金融机构扩大“三农”领域信贷投放提供合理充裕的流动性支持,重点保障粮食安全、“菜篮子”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信贷资金需求。加强农业信用信息共享。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农作用,鼓励保险公司结合县(市、区)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落实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
(三十五)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组织引导教育、医疗、科技、文化等领域人才定期到基层一线服务,把论文写在田间地头。继续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开展农村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提高培训实效。大力发展面向乡村振兴的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完善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激励机制,对长期服务乡村的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返乡回乡下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和教师“优师计划”、“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青年人才开发行动。
(三十六)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畅通城乡要素流动。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建设,推动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加强中心镇市政、服务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同常住人口挂钩、由常住地供给机制,新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4万人。梯度配置县乡村公共资源,发展城乡学校共同体、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养老服务联合体,推动县域供电、供气、电信、邮政等普通服务类设施城乡统筹建设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市政管网、乡村微管网等往户延伸。
办好农村的事,关键在党。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把“三农”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不断提高“三农”工作水平。要持续深化“玉溪之变”,把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要求贯彻到“三农”工作全过程。各县(市、区)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当好“施工队长”。要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农办力量建设,统筹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情况作为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加强乡村振兴统计监测。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阅读: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 2024-11-29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内设机构 2024-12-31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024-11-29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机构职能 2024-12-31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11-29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信息 2025-02-12
- 玉溪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2024-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