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61786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5-08-18 |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玉溪市“兴玉英才支持计划”有关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玉溪市“兴玉英才支持计划”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5年度“兴玉英才支持计划”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专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
(一)申报范围
玉溪市各级企事业单位柔性引进市外(海外)人才。
1.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应具备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2)符合《玉溪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5年)》的条件;
(3)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全职工作单位须出具同意高层次人才与玉溪市引才单位合作事项的书面证明;
(4)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须与引才单位正式签订3年以上引进协议,且每年为玉溪工作、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
(5)柔性引才单位与人才全职工作单位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
(6)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流动的情形。
2.引才单位应具备条件:
(1)基本条件。
①须为在玉溪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②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具备持续发展能力;
③有明确的智力、技术、项目合作需求和具体的合作事项;
④能够按照市场化方式为柔性引进的人才或团队提供良好的报酬福利和适宜的工作生活条件。
(2)引才单位在开展柔性引才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人才签订工作协议,协议内容需明确以下事项。
①双方合作内容、预期效益目标;
②柔性引才的方式、工作时长、相关待遇;
③双方合作涉及的知识产权和保密等事宜;
④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申报服务时间
申报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的,服务期计算时间为2024年8月1日-2025年8月12日,历年来已入选玉溪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的可继续申报。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向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玉溪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书》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
2. 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引才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各单位明确推荐意见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建专家组对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类别、服务时间和资金补助标准进行评审,研究提出入选建议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四)材料要求
1.《玉溪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书》一式2份。
2.佐证材料1份,纸张大小统一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编写目录、页码,所有证明材料须经用人单位审验签章。所需材料参考如下:
(1)高层次人才身份证复印件;
(2)高层次人才人员类别证明材料;
(3)柔性合作服务协议复印件;
(4)柔性引才单位与人才全职工作单位之间不存在隶属关
系的证明材料(由引才单位出具);
(5)《玉溪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开展服务情况表》1份,
并附足够证明服务期限的佐证材料;
(6)合作单位资质证明材料。
联系人:张智卿
联系电话:0877—2071327
电子邮箱:51440612@qq.com
二、市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专项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设站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玉溪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乡村基层组织。
(2)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经费投入稳定可持续,具有支撑科研创新或技术转化的平台载体,能为专家进站工作提供保障。
(3)与专家应签订3年以上服务协议,明确服务目标、任务、职责、知识产权归属和受益分配等权利义务。
2. 申请设站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
(1)设站专家应具有较强的服务基层意愿,具备设站单位所需创新技术或相应科研成果;专家团队具有良好的运行管理机制和协同创新能力;专家所在单位具有结对帮扶意愿和条件。
(2)设站专家一般为玉溪市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产业领域企事业单位中具有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入选省级以上人才计划人选和获得国贴、省突、省贴等省级以上人才称号以及同层次专家人才优先设站;具有高超技艺的乡土人才、民族民间文化人才。
(3)同一专家在玉溪市设立专家站的数量不超过2个。
(二)申报程序
1. 符合条件的设站单位与专家共同提出设站申请,并经专家所在单位同意,填写《玉溪市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报设站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初审;市直设站单位报市级主管部门初审。
2. 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级主管部门采取实地查看和咨询论证相结合的方式,对设站资格条件、申请材料和设站可行性进行核实评估,明确推荐意见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3.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建专家组进行评审,研究提出入选建议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三)材料要求
1.《玉溪市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申报表》一式2份。
2.佐证材料1份,纸张大小统一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证明材料须经建站单位审验签章,所需佐证材料参考如下:
(1)设站专家身份证复印件;
(2)设站专家职称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
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3)设站单位资质证明;
(4)建站单位科研创新成果、业绩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张智卿
联系电话:0877—2071327
电子邮箱:51440612@qq.com
三、产业学院建设补助专项
(一)申报范围
产业学院须为2024年1月1日后获批的国家级、省级或市级建设项目(以立项通知或批文为准),或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实施认可备案(以行业主管部门提供依据)。
(二)申报条件
1. 在玉的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等联合行业龙头企业、重点企业共建产业学院。具备稳定的校企合作机制,合作企业应为规上企业、重点产业链企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等。
2. 人才培养主要专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相关专业列入市级及以上级优质(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等范围,具有相对优势。
3. 有关产业列入区域发展整体规划;参与的企业主体参考产教融合型企业相关要求,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主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优先支持本地重点产业链相关领域,包括: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卷烟及配套、数字经济、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文旅康养等。
4. 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团队,相关企业主体参与的兼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中、高级技能等级)的人员数量不低于专职教师数量的30%。
5. 加强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学时不低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的30%;初步形成理念先进、顺畅运行的管理体系。
6. 学校能够提供相对集中、面积充足的物理空间,每年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用于人员聘任、日常运行;学校给予发展所需政策扶持。
(三)申报程序
1. 申报院校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玉溪市产业学院建设补助专项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2. 所在地人社部门会同教体、工信等部门对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建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研究提出入选建议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四)材料要求
1. 《玉溪市产业学院建设补助专项申报书》一式2份。
2. 佐证材料1份,纸张大小统一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证明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审验签章。所需材料参考如下:
(1)产业学院建设方案;
(2)校企合作协议;
(3)场地证明;
(4)企业出资证明等。
联系人:石马龙
联系电话:0877—2026317
电子邮箱:357891689@qq.com
四、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建设奖励专项
(一)申报条件
2024年1月1日后新建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
(二)申报程序
1. 申报单位通过所在单位向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直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建设奖励”项目申报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2. 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出具相关书面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研究提出入选建议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三)材料要求
1.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建设奖励”项目申报表》一式2份。
2. 佐证材料1份,纸张大小统一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证明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审验签章。所需材料参考如下:
(1)申报单位相关资质;
(2)认定通知复印件;
(3)认定证书或挂牌图片复印件等。
联系人:石马龙
联系电话:0877—2026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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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获得国家级以上技能大赛(一类竞赛)选手奖励专项
(一)申报范围
1. 竞赛范围: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和其他全国一类职业技能竞赛)。
2. 人员范围:玉溪市选派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一类竞赛)、全国技能大赛(一类竞赛)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及指导专家组(教练团队)。
(二)申报条件
2024年8月1日以后,获得申报范围内奖项的人员和团队。已获得该项目奖励的不得再申报该项目同一层级及以下的奖励。
(三)申报程序
1. 申报人通过所在单位向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直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获得国家级以上技能大赛(一类竞赛)选手奖励”项目申报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申报主体为团体的,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申报。
2. 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保证申报人选的资格条件、获奖项目情况真实可信,并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研究提出入选建议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四)材料要求
1. 《“获得国家级以上技能大赛(一类竞赛)选手奖励”项目申报表》一式2份。
2. 佐证材料1份,纸张大小统一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证明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审验签章。所需材料参考如下:
(1)申报单位申报人身份证明;
(2)竞赛通知复印件;
(3)获奖证书复印件;
(4)竞赛排名证明及获奖通报文件复印件等;
(5)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和涉黑涉恶相关问题书面意见。(属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申报人,由该组织主管部门出具遵纪守法书面意见。无主管部门或居住在农村、无固定单位的申报人征求居住地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意见,在校学生征求就读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6)世界级、国家级获奖选手的教练团队申报还需提交开展工作的佐证材料。
联系人:石马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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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银龄人才引育专项
(一)申报条件
2025年1月1日后,按程序由各用人单位从市外招募引进具有正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或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手工技艺)称号,并入选省级“银龄人才万人计划”,正式签订服务协议且省级未全额配套补助经费的银龄人才。
(二)申报程序
1. 申报单位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属事业单位向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玉溪市银龄人才引育专项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
2. 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属地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市属事业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后,分别报市级各行动计划牵头部门市教育体育局(负责银龄教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银龄医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银龄工程师)、市科学技术局(负责银龄科技人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银龄技师)。
3. 市级各行动计划牵头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按银龄教师每年不超过15人,银龄医师、银龄工程师、银龄科技人才、银龄技师每年分别不超过6人的推荐名额,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建评审组进行评审,研究提出入选建议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三)材料要求
1.《玉溪市银龄人才引育专项申报表》一式2份。
2.佐证材料1份,纸张大小统一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证明材料须经建站单位审验签章,所需佐证材料参考如下:
(1)入选省级“银龄人才万人计划”证明材料;
(2)服务协议;
(3)招募人才个人身份、职称、职业技能等级或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手工技艺)称号等证明材料;
(4)招募人才承担工作任务、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等支撑材料。
联系人:魏德琨
联系电话:0877—2022317
电子邮箱:79134106@qq.com
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补贴专项
(一)申报范围
2024年1月1日后首次获批设立的国家站和省级站,国家站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确认文件为准,省级站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文件为准。
(二)申报程序
1. 申报单位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属事业单位向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玉溪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补贴专项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
2. 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建评审组进行评审,研究提出入选建议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三)材料要求
1.《玉溪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补贴专项申报表》一式2份。
2.佐证材料1份,纸张大小统一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证明材料须经建站单位审验签章,所需佐证材料参考如下:
(1)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设站批复文件;
(2)工作站申报表;
(3)设站方案;
(4)博士后工作规章制度等。
联系人:魏德琨
联系电话:0877—2022317
电子邮箱:79134106@qq.com
八、其他事项
(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各类用人单位,要充分宣传发动,确保符合条件人才应报尽报,共同营造良好氛围。
(二)申报人(申报单位)需按要求如实报送申报材料。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须核验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对材料造假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申报起始日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申报规则按照《玉溪市“兴玉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玉党人才〔2025〕1号)第八条办理,特别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申报人在1个年度内只能申报1个个人(团队)专项。
2. 申报人不得以同一成果(项目)重复申报。培养支持期内取得突出成果的,可凭新成果申报上一层次专项。
3. 已入选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人员,不得再申报玉溪市相关相应专项。入选玉溪市“兴玉英才支持计划”各专项后,不得再申报县(市、区)或其他市直部门对应人才专项。
4. 申报人符合《玉溪市“兴玉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情形的,可适当放宽相应申报条件。
(四)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须按照市委人才办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申报人廉洁自律、是否涉黑涉恶、是否被依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况进行核实,于2025年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逾期不予受理。
(五)所有申报材料均须提供电子版。
4.“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建设奖励”项目申报表.docx
5.“获得国家级以上技能大赛(一类竞赛)选手奖励”项目申报表.docx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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