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5146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3-04-07 |
玉溪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全市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3〕3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全市初、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年度评审计划
根据《云南省2023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和玉溪市各初、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部门意见,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玉溪市2023年度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见附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评审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年度评审工作。对于无故延后开展评审的,及未上报评审计划开展评审的,均不予备案。
二、严格评审程序,扎实规范开展申报评审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要严格执行《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40号)、《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云人社发〔2020〕57号)要求,组织实施本地区、本单位、本系列(专业)高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一)严格时间节点要求。评委会组建单位须在开展年度评审工作30个工作日前向社会发布评审通知。申请新组建评委会或评委会任期届满的,评委会组建单位须在年度评审20个工作日前向核准备案部门提出核准组建专家库书面申请;在召开评审会议前5个工作日抽取评委;评审会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会后备案。严格实行推荐公示、会前公示、结果公示,严格遵守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要求。
(二)严格申报审核推荐。申报职称评审人员应符合相应职称或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按照客观、准确、齐全的要求,如实提供评审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做出诚信承诺。各用人单位、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及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严格履行审核职责,切实做好审核推荐工作。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可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由属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审核、公示、推荐等工作。
(三)严格评审管理。年度评委会专家要在监督人员监督下从备案有效期内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抽取结果需由3名抽取人员签字确认。评委会组成人员应当为单数,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审专家人数应当不少于评委会人数的2/3。要合理安排评审会议时间,确保每名申报人申报材料经过3名以上专家独自审阅,确保评审结果由出席评审会议评审专家共同投票产生,同意票数达到出席评审会议评审专家的2/3以上方能评审通过。
(四)提升评审质量。坚持业内同行专家评议原则,评委会可采用审阅材料、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和业绩展示等方式,进行多维度多方式科学评价。评价突出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工作绩效、创新成果、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核心内容。要坚持“好中择优、注重质量”的原则,严格把握评审质量,严格控制评审通过率。
(五)强化责任追究。明确责任主体,申报人一个年度内只能申报一次职称晋升评审,对申报行为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用人单位对申报人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推荐,对推荐行为负责。各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复核把关,对复核情况负责。评委会组建单位按照评审专业范围、评审条件和工作要求,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复核,对评审工作组织实施负责。严肃处理弄虚作假、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审核程序不完善、把关不严、擅自扩大评审范围等违规违纪行为。
(六)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推广使用信息平台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推广使用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试点正高级职称在线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等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从2023年起,不再线下办理初、中、高级职称资格确认,初、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会前及会后备案,实施在线办理。积极推行职称电子证书,2022年(含)以来,全省范围内经各评审委员会评审、用人单位考核认定和资格确认取得的初、中、高级职称,全面实行职称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四、其他事项
(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结合年度评审工作实际,组建当地各职称系列(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各系列(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做好本地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及有关单位要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职称资格信息归集工作的函》要求,及时上报2023年职称信息,确保2023年职称电子证书信息采集完整、准确。
(三)持续做好历史数据归集工作,2023年6月1日前完成2000年以前高、中、初级,2000至2021年中、初级职称信息(含评审通过、考核认定、资格确认)按年度采集上报工作。
(四)自2023年起,由省(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权限印发初、中、高级职称任职资格文件,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名单等,按职责权限分别报省(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联系电话:0877—2022317
附件:1.玉溪市2023年度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
2.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3.云南省2023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
玉溪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7日
附件1.玉溪市2023年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pdf
附件2: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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