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4983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日期 | 2022-05-16 |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玉溪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 年版)》公示工作的函
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市政府安排,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玉溪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 年版)》(征求意见稿)》,先后三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我委充分吸纳部门反馈意见,对与省级标准差异较大且无充分依据的意见未采纳。
经认真修改完善,现形成《玉溪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 年版)》(公示稿),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请各单位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至 5 月 20 日在各自官方网站公示 5个工作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参照省级对口部门官方网站公示方式)。公示公开征求意见后将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
请于 5 月 23 日前将公示网页截图发送市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科 OA 邮箱。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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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玉溪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 年版)》(公示稿)
《玉溪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公示稿).pdf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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