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1762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3-02-02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33301200000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玉室字〔2019〕35号),我局为市人民政府正处级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地方立法权限,研究起草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编制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节能项目。
3.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4.负责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并监督实施。
5.负责建筑业发展、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指导监督标准定额、招投标工作;起草工程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工程检测等建筑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
6.负责规范村镇建设,拟订村庄和集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和农村建筑风貌引导;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建设、乡镇公厕改造建设和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负责村镇建设业务统计工作;参与其它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
7.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政策文件及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8.承担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以及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领域执法稽查职责;制定执法稽查的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指导执行。
9.负责城市建设管理,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监督城市建设档案工作;指导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指导城市供水、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指导监督垃圾、污水处理和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10.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11.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从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培训;负责受理、调查处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来信来访、纠纷和矛盾。
12.负责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计划和项目报建审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质量认可;负责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战时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建设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和信息系统,为防空防灾提供保障;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提高群众防护技能。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有关职责分工。
(1)财政统发工资职责分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工作由玉溪市财政局牵头;中共玉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人员编制、实有人数、实发工资人数的审核;中共市委组织部负责市直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审核;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及机关事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缴纳审核;玉溪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医疗保险费缴纳审核;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审核;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购房补贴标准审核;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负责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审核。
(2)与玉溪市交通运输局、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玉溪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上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玉溪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轨道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3)与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在城乡公路建设方面的职责分工。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监督城市、乡村内的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的管理服务工作。玉溪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监督城市、乡村外的公路建设项目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及机关党委,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财务科、法规科技科(执法监督科)、行政审批科、建筑市场管理科、村镇建设管理科、质量安全科、市政建设科(玉溪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园林与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科、人防工程科、人防指挥与信息宣传科、城市管理科、房地产管理局、建设工程消防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点工作为:一是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二是实施城市更新改造,掀起大城建热潮。三是做大做强行业产业,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四是着力改善环境,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是以保障民生为重点,抓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六是以完善制度机制为统领,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七是加强现代人民防空建设。八是压紧压实责任,狠抓行业安全稳定。九是以转变作风为着力点,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3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932.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032.17万元,政府性基金4,9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20,160.69万元对比减少4,228.52万元,下降20.97%,主要原因是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减少及非税收入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932.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932.1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032.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9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20,160.69万元对比减少4,228.52万元,下降20.97%,主要原因是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减少及非税收入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5,932.1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3,70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2.64万元,与上年1,583.83万元对比增加38.81万元,增长2.45%,主要原因是本年把绿色建材专班工作业务经费纳入基本支出,导致经费安排增加;项目支出14,309.53万元,与上年18,576.86万元对比减少4,267.33万元,下降22.97%,主要原因是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减少及非税收入安排的项目资金减少。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032.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9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0万元,其中: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0万元。用于市住建局本级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国防支出633.00万元,其中:2030501专项工程5.00万元,2030603人民防空628.00万元。用于市住建局本级的人防指挥信息保障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100.00万元,其中:204999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00.00万元。用于市住建局本级的公共安全保障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86万元,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73.14万元,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16.63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5.91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2.18万元。用于市住建局本级及其下属单位养老、工伤、生育及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84.48万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1.49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50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3.28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21万元。用于市住建局本级及其下属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140.00万元,其中:2110302水体100.00万元,21199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40.00万元。用于安排玉溪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专项资金。
7.城乡社区支出6,587.97万元,其中:2120101 行政运行1,272.97万元,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0.00万元,2121399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300.00万元,2121499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4,600.00万元,21299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05.00万元。用于保障市住建局本级的正常运转和项目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79.51万元,其中:2210201 住房公积金76.47万元,2210203购房补贴3.04万元。用于保障市住建局本级及其下属单位的住房公积金保障和租赁所项目支出。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1.00万元,其中:2240104灾害风险防治50.00万元,2240108应急救援61.00万元。用于农村危房改造的项目支出。
10.其他支出5,304.65万元,其中:2299999其他支出5,304.65万元。用于农村危房改造的项目支出。
11.转移性支出2,673.70万元,其中:2300321住房保障2,673.70万元。用于住建局本级的市对下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 基本支出1,622.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19.2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214.46万元,奖金164.61万元,津贴补贴270.6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4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3.28万元,医疗费补助5.5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5.91万元,离休费11.8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27万元,生活补助76.3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1万元,住房公积金76.4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03.4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37.30万元,邮电费4.60万元,差旅费29.40万元,培训费16.99万元,委托业务费73.00万元,会议费7.90万元,电费6.00万元,水费1.00万元,维修(护)费2.60万元,物业管理费39.00万元,租赁费180.29万元,福利费11.23万元,工会经费11.23万元,公务接待费15.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24万元,其他交通费52.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5万元。
2. 项目支出14,309.53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10,302.85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523.8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6.18万元,费用补贴55.00万元,委托业务费275.80万元,生活补助2.18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00.00万元,其他支出2,973.7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算2,973.70万元,其中: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补助资金2,673.70万元,红塔区玉带街道冯井片区生活污水截污及中心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补助资金300.00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6.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7.6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9.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74万元,较上年26.41万元增加2.33万元,增长8.8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50万元,较上年4.75万元增加10.75万元,增长226.3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0次,共计接待2000人次。
增长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绿色建材专班公务接待指标较大,2022年该指标未列入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维护费为13.24万元,较上年21.69万元减少8.45万元,下降38.9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24万元,较上年21.69万元减少8.45万元,下降38.9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条例,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中央财政中西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资金40.00万元。
绩效目标:工程完成9条道路的雨污管网改造,主体工程完成率达100.00%,到位资金及时拨付,2023年完成一期项目竣工验收及结算审计,完成剩余工程资金拨付。通过项目建设中心城区污水收集能力显著提高,提高群众满意度。
产出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完成支付农危改农户贷款贴息资金的县区数量9个;农危改农户贷款贴息资金拨付率100.00%。
效益指标预期完成情况: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提升不低于1,144.00mg/L。
满意度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受益对象满意度不低于85.00%。
(二)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补助资金2,673.70万元。
绩效目标:履行贷款职责,按照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玉发〔2015〕28号)、《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按照省市优惠政策,支付9个县区2023年度政府应承担的贴息资金3,502.54万元,资金拨付率达到100%;保障贷款农户住房安全,2个普查县顺利通过国家脱贫验收,解决绩效评价指出资金不到位问题,化解老百姓上访事件。
产出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完成支付农危改农户贷款贴息资金的县区数量9个;农危改农户贷款贴息资金拨付率100.00%。
效益指标预期完成情况:贷款农户住房安全有保障100.00%;普查县顺利通过国家脱贫验收2个。
满意度指标预期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0.00%。
(三)冯井片区生活污水截污及中心沟防洪工程资金300.00万元。
绩效目标:实施中心沟治理项目将从源头上解决高铁新城片区冯井、黄官社区范围内雨水散排、河道流水不畅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中心沟水体环境。急需在天气转晴、雨水减少后尽快实施。根据该项目施工合同,约定2021年12月拨付100.00万元,2022年年底拨付600.00万元,确保项目按计划工期完工,完成河道清淤3705.00立方米,河底拆除7030.00立方米;2022年1-2月,完成河底碎石垫层、河道浇筑混凝土5026.00立方米,2023年3月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该片区雨水排入河道及雨水管网内,减轻或消除下雨时内涝情况,给周边老百姓出行更加方便,减轻正在开展玉溪创建文明城市考评的压力。力争项目达到综合使用率95.00%,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达到受益人群满意度98.00%。
产出指标预期完成情况:中心沟河道清淤约3,705.00m³;中心沟河道底拆除7,030.00m³;中心沟河底碎石垫层2,009.00m³;中心沟河道浇筑5,026.00m³;项目开工控制率100.00%。
效益指标预期完成情况:综合使用率达95.00%。
满意度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受益人群满意度达98.00%。
(四)城市管网专项资金40.00万元。
绩效目标:根据玉溪海绵城市监测评价系统及管控平台建设方案开展项目建设,在已建成的海绵设施设置监测点位90个以上,安装流量计、液位计等设备120台以上,确保平台及设备能正常运行,通过在线监测、数学模型等先进技术,并结合人工采样与化验、现场检验等手段,构建综合检测与评估体系,多方位记录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设施建设运行情况,为考核与评估提供依据,让使用单位满意度达80.00%以上。根据城市管网专项资金安排情况,目前已支付3,103.68万元,剩余1,032.00万元未支付。
产出指标预期完成情况:监测点位9个;安装设备不小于120个;平台正常运行;设备正常工作。
效益指标预期完成情况:为海绵城市建设成效提供数据支撑。
满意度指标预期完成情况:使用对象满意度不低于80.00%。
(五)玉溪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专项资金100.00万元。
产出指标预期完成情况:污水处理负荷不低于85.00%;出水水质达标率100.00%;年度吨水电耗低于0.40千瓦时。
效益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年产值不低于3,500.00万元;亏水处理率不低于95.00%;污染物COD削减量不低于8,500.00吨;NH3-N削减量不低于500.00吨。
满意度指标预期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80.00%。
(六)玉溪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检专项经费200.00万元。
绩效目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2号)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园林城市(县城)申报和复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家园林城市命名有效期为5年,已获命名的城市到期前按要求提出复查申请,未申请复查的,称号不再保留,玉溪市作为2022年须参加复查的城市。
产出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完成遥感测绘1次;完成中心城区公园绿地景观提升工程29个;中心城区绿化提升、改造苗木成活率100.00%;资金及时拨付率100.00%。
效益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城市环境明显改善、城市形象不断提升。
满意度指标预期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0.00%。
(七)省级示范村统贷市级付息专项资金828.58万元。
绩效目标:履行《玉溪市省级规划示范村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作实施协议》,完成91个示范村建设,并且全部通过验收,通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村庄公厕,实现全覆盖,100.00%改善人居环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建设“产业生态化、居住城镇化、风貌特色化、特征民族化、环境卫生化”的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以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
产出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完成省级示范村建设完工率100.00%;省级示范村统贷市级付息完成率100.00%;实施村庄竣工验收通过率100.00%。
效益指标预期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村庄人居环境改善率100.00%;项目实施村庄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100.00%;项目实施村庄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100.00%;项目实施村庄公厕覆盖率100.00%
满意度指标预期完成情况:群众满意度不低于80.00%。
(八)红龙路道路改扩建及地下综合管廊项目专项资金20.00万元。
绩效目标:根据项目还款协议、施工总承包合同、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合同、协议约定计划2022年年底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及结算工作,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00%,应急突发事件响应时间小于等于30分钟,项目建成后周边区域受益人口大于等于30万人,群众使用道路出行率大于等于50.00%,居民满意度大于等于80.00%。为了项目保质保量完成竣工验收,降低政府信誉风险,保障农民工工资及各参建单位正常运营。计划2022年12月之前一次性拨付资金15,000.00万元,其中支付施工单位建设工程款15,000.00万元,分月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15,000.00万元。
产出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完成公里数8公里,工程质量合格率100.00%,应急、突发事件响应时间30分钟以内。
效益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受益人口数量不低于30万人。
满意度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居民满意度不低于80.00%。
(九)应急板房储备经费61.00万元。
绩效目标:近年来,我市地震形势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批示指示精神,全面加强防震减灾救灾工作,切实保障地震灾害事件的快速高效处置,提高应急救援物资调配效率和资源统筹利用水平,提升我市地震应急防范能力,2023年拟储备10,000.00平方米的应急板房储备,优先满足党政本级办公、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需要。
产出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应急板房储备面积5,000.00平方米;板房利用率小于100.00%;验收合格率100.00%;板房部署及时率100.00%。
效益指标预期完成情况:综合使用率100.00%。
满意度指标预期完成情况:群众满意度不低于85.00%。
(十)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灾害风险普查专项资金50.00万元。
绩效目标:通过开展普查,完成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全灾种、全链条普查工作,掌握详实准确的全市房屋建筑、市政设施等承灾体空间分布及灾害属性特征,建立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调查成果数据库,摸清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和抗灾防灾能力,为非常态应急管理、常态灾害风险分析和防灾减灾、抗震加固改造、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韧性城乡建设、乡村建设、数字城乡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各项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决策依据。
产出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培训参加人次大于50人;开设课程门数大于2门;指导开展承灾体、减灾能力、历史灾害调查县(市、区)数9个。
效益指标预期完成情况:资金拨付率100.00%;促进建成数据库。
满意度指标预期完成情况: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5.00%。
(十一)非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费专项资金4,600.00万元。
绩效目标:1. 确保出水水质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实现全年日均出水水质达标率100.00%;2. 确保污水处理率达95.00%;3. 2021年度实现全年污水处理厂COD、氨氮减排任务量的90.00%;4. 污水处理厂污染治理设施、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安全“0”事故,无重大环保污染事件;5. 积极开展玉溪市“环保设施对外公众开放”宣教活动,每年不低于4次(特殊情况除外,例如:疫情);6. 按质按量完成全年度管网巡检工作,确保污水管网畅通。
产出指标预期完成情况:污水处理负荷率不低于85.00%;污水处理负荷大于等于1次;出水水质达标率100.00%;年度吨水电耗低于0.40千瓦时。
效益指标预期完成情况:污水处理率不低于95.00%;污染物COD削减量不低于8,500.00吨;NH3-N削减量不低于500.00吨。
满意度指标预期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80.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
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收入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结余结转】
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转移支付】
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地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03.4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26万元,增长7.92%,主要原因是本年把绿色建材专班工作业务经费纳入机关运行经费,导致经费安排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资产总额936,085.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828.22万元,固定资产3,472.0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5,035.77万元,无形资产350.50万元,公共基础设施429,160.79万元,PPP项目资产483,238.02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93,790.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9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135.50平方米,账面原值426.48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四)财政项目文本公开情况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公开财政项目文本16个,详见附件《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33301200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预算公开表.xlsx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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