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64579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3-08-11 |
元江首个“打捆环评”项目完成审批
2023年8月8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对元江县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下发《关于对玉磨铁路弃渣加工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味着元江首个“打捆环评”项目完成审批,“打捆”审批工作顺利启动。
环评打捆审批,即同类型建设项目在办理环评手续时,各建设单位可以共同编制一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环评审批部门出具一个批复意见。各建设单位作为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分别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进行建设运行,承担各自项目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按照原先的审批模式,每家企业每个项目需要单独委托环评单位编制一本环评报告报生态环境部门审批,企业取得环评批复后才能投产。根据生态部发布的《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 》(环环评〔2020〕49 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环环评〔2022〕39 号)以及《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试行建设项目环评打捆审批的通知》(云环通〔2022〕131号)要求,玉磨铁路弃渣加工综合利用建设项目3个加工区均位于元江县,均为利用玉磨铁路弃渣场弃渣加工砂石料项目,满足打捆编制一个环评文件的规定。“打捆环评”优化了审批流程,减轻了企业负担,极大提高了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间,是优化便民服务的一次有益尝试。本项目三个渣场弃渣资源利用完毕后,统一由建设单位对3个渣场和加工区进行土地复垦后交还给村民,对盘活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也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元江分局将通过开展政策宣讲、窗口咨询、电话咨询等途径,主动告知企业关于“打捆环评”的相关政策内容,积极向企业宣传“打捆环评”审批政策,将小微企业“打捆环评”审批纳入常态化工作,加速小微企业项目落地。我局将以此次“打捆环评”服务为契机,总结审批服务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做到融会贯通促进成果转化。在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坚持以“打捆环评”为重要抓手,守好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底线,严把环评审批关,确保环评审批质量,助推项目快引进、早落地、早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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