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9422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2-11-08 |
华宁县召开迎接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展第二轮第一批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准备工作动员会议
为切实做好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展第二轮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华宁县人民政府于2022年10月31日召开迎接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展第二轮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工作动员会议,会上由县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传达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展第二轮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并对迎接督察工作做安排部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江伟做讲话。
会议强调,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必须了然于胸的“国之大者”,切实提高做好生态环保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迎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工作。
会要要求,一要在行动上要坚决有力。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负责各属地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积极主动抓好主要职能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按照《华宁县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要以争分夺秒的态度,加大自查自纠力度,进一步延伸扩大自查范围,争取再解决一批生态环境问题,特别是2016年以来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交办信访举报件及辖区内着重突出环境问题。短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动作要快、力度要大,力争在下沉督察之前整改销号。对于资料不完整、有缺失的,要按规范程序尽快补齐,保证台账资料不出瑕疵,对于递交督察组审阅的台账资料,主要领导必须审核把关,保证台账资料经得起查。二要在求职责上要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保证所有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强化督查督办,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整改工作不力、整改工作中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人员要下发督查通报与督办通知,限期整改;县纪委县监委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因工作原因造成整改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与环境损害严重等问题的,坚决追责问责。三要求在整改上要立行立改。我们要积极认领、主动认领,将整改要求方案化、措施化、具体化,落实具体牵头单位、责任单位、配合单位,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全程跟踪、办结销号。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开展整改成效“回头看”,并按照“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监管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社会不满意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开展核查,全力防范整改不到位、不彻底及问题反弹、死灰复燃等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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