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30382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1-11-08 |
玉溪市加快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进程力争走在全省前列
为加快玉溪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进程,2021年11月1日,玉溪市政府专题研究《玉溪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玉溪市林长制领导小组的通知(送审稿)》、《关于组建市级森林草原火灾预防专业队方案(送审稿)》等改革文件,就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实施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五个方面内容。明确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党政主要领导责任的林长管理体系;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5%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6300亿立方米以上,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80%以上,湿地保护率达到75%以上、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130亿元以上,全市森林草原等自然生态系统功能不断强化,林草产业对全市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明显提升,林草生态系统对全市生态安全屏障作用更加筑牢。林分结构进一步优化,森林质量、生态功能明显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碳汇能力显著增强。林长制度进一步完善,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全面建立;到2035年,全市森林草原等自然生态系统有效保护和综合利用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对全市碳达峰、碳中和的贡献率得到体现,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美丽玉溪”建设工作全面达标。
对照省级实施意见,玉溪市将出台的《实施方案》及其配套措施有以下几个亮点:一是加强领导,健全制度。除明确市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总督察、副总督察以及各县(市、区)市级林长外,还明确了重要生态区林长及市级联系部门,相应的制定了玉溪市林长制市级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市级督查制度、工作考核制度、市级部门协作制度、市级林长巡林制度等六项林长制配套措施。二是明确市级林长制经费保障。市财政每年安排林长制专项经费,保障林长制全面推行。三是组建市级森林草原火灾预防专业队。在2013年组建的100名市级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伍的基础上,拟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按照季节性养队模式(每年12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为期7个月)组建200名市级森林草原火灾预防专业队,布局在国家级、市级自然保护区,全面构建“市级有机动专业力量、保护区有常驻力量”的森林火灾预防和初期火情预防救援力量体系,着力建设完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上下联动、防扑结合”的工作运行机制,为建设玉溪“一级两区”创造更加良好的生态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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