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6781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1-06-25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专题会议推动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落到实处
6月23日上午,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黄朝荣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各县(市、区)分局和市局所属事业单位分管人事(财务)工作领导、组织人事工作人员、各县(市、区)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负责人等参加会议。会议组织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奖励规定》《公务员转任规定》和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云南省公务员调任办法(行)》《云南省公务员登记办法》等公务员法配套法规。讨论了生态环境系统事业单位环境保护监测津贴规范申报事项,并就下一步的人事管理、环境监测、财务管理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一是各分局党组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及配套政策法规的全过程,按照规定的原则、权限和程序讨论决定公务员工作事项;要带头学习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加强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学习培训;要结合实际推进本系统公务员制度规定立改废释工作,依照公务员法及配套政策法规有关原则和要求制定相关配套制度;要严格落实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按照规定条件、程序、要求开展推动工作。二是各县(市、区)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监测津贴规范申报工作,对从事特殊工作的专职岗位进行初步认定,精准定岗,避免出现岗位定位不准、随意提高津贴标准、全员享受津贴等情况,更不能搞人均享受的普惠政策;要进一步制定完善津贴考勤考核办法,规范建立工作考勤台账,通过工作考勤考核与津贴挂钩,不断提升工作执行力,更好的发挥环境保护监测津贴的激励作用。三是各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强化对落实责任不到位,履职担当不力问题的追责问责,使党员干部增强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使命感和担当精神;要强化责任监督,发扬环保为民的精神。坚持从群众利益出发,有利于群众的就坚决支持,不利于群众的就坚决纠正,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提升党和政府的公信度;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查找在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干部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案促改,达到严肃党纪,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着力解决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争做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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