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6415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1-06-23 |
“以案为鉴、正风肃纪”—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近期,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构建和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结合近期省生态环境厅机关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按照《中共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深入开展“以案为鉴、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市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区)分局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本次专项整治人员范围为市生态环境局班子成员及科室主要负责人,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班子成员,以十八大以来为时间节点,开展为期5天的整治活动。重点围绕收受“红包”、礼金问题;收受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问题;受人请托违规插手、干预、办理有关事项问题;以权谋私问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亲属、身边工作人员从事与环保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问题;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问题;不履职、不正确履职以及失职失责问题;其他个人认为需要主动纠正的问题等八个方面开展自查自纠。
6月15日,党组书记、局长何国斌召开局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动员部署,要求所有专项整治范围内的人员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如实填报。对在自查自纠中不如实填报和拒不纠正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结合实际,增加所属事业单位执法支队和生态环境质量分析中心班子成员。6月18日,局党组会议上,党组书记、局长何国斌通报省纪委省监委关于景洪生活垃圾污染、保山东河污染等案例,并再次安排强调“以案为鉴、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深刻汲取教训,坚守底线,不触碰红线。
经自查自纠,全市生态环境系统62名人员均向局党组提交了个人情况报告。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国斌对每一名人员的报告进行了审查。目前从62名参与专项整治的个人情况报告看,没有发现有八个专项整治重点方面的问题,其中有2名同志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亲属、身边工作人员从事与环保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问题”作了情况说明。
下一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将以此次“以案为鉴、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全系统干部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深化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以案促改,进一步筑牢思想开关“铸魂”,推进从严治党“强基”,狠抓作风反腐“除垢”,强化责任担当“正气”,全面建设、打造玉溪生态环境铁军,树立玉溪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良好形象,努力营造玉溪生态环境系统良好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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