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5308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1-05-12 |
玉溪市园区环保指标专项整改工作圆满完成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总体方案>的通知》(云委〔2020〕287号)文件要求,玉溪市易门工业园区、新平矿业循环经济特色工业园区环保指标不达标,整改内容为工业固体废弃物(含危废)处置利用率不达标,整改时限为一年。经过市、县、园区的共同努力,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工作圆满完成,并于近日内报送省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
一是重视程度高。玉溪市委、市政府始终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工业园区优化提升工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组织部部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开发区优化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玉溪市开发区优化提升工作。市委市政府印发了《玉溪市开发区优化提升工作方案》(玉办通〔2020〕19号),高位推动开发区优化提升工作。为加快推进整改,2020年8月27日,玉溪市开发区优化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明确要求,立即开展易门、新平产业园区环境治理整改工作,务必在 10 月底前实现环保指标达标。按照省、市要求,易门县政府和新平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整改工作组,督促园区管委会迅速实施整改,制定整改方案,开展排查和整治。2020年12月,市直有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对易门工业园区和新平工业园区进行现场验收。验收组认为两个园区整改态度端正,措施及时有力,整改后,工业固体废弃物(含危废)处置利用率可达到100%,环保指标整改工作已完成。2021年4月,按照省开发区领导小组的要求,玉溪市再次对两个园区的整改工作进行复查,并按时限要求将整改情况报送省级相关部门。
二是排查摸底全面细致。易门县委托第三方公司编制了《易门工业园区优化提升(环保指标)整改方案》,对园区内纳入环境统计的45户企业开展排查。排查范围涉及易门工业园区三个片区,45家企业(4家停产),涉及陶瓷、冶炼、化工等18个行业。经排查,园区内的15户工业企业的工业固体废弃物(含危废)处置利用率不达标,主要存在的问题有,废机油暂存间不符合规范标准的要求;企业固废暂存量过大,未及时处置;企业固废堆场地面无硬化;部分企业固废销售合同过期,未及时续签;大部分企业未记录固废台账,管理措施不严。新平县制定《新平工业园区优化提升环保指标不达标整改实施方案》,委托第三方公司深入园区55户企业开展摸底排查。据调查,2019年园区企业一般固体废弃物产生总量为22289.2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373.8万吨,处置量1915.4万吨;危险废物产生量124.5万吨,其中除综合利用量1.35吨外,其他均送持证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存在问题的共8家企业,主要问题为未设置危废暂存间或危废暂存间设置不合理,危废无管理台账,危废暂存间无标识标牌、管理制度等,固废暂存间无标识标牌等。
三是整改工作扎实到位。一是加强排污口及环保标识标牌管理。严格按照排污口“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的要求,即环保标志明显;排污口设置合理,排污去向合理;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算、便于公众参与监督管理。二是整治露天堆场扬尘污染,督促企业对其露天粉煤灰堆场,采取覆盖和洒水保湿等临时控尘措施,防范露天堆场造成对周边环境的污染。三是规范设置企业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能够满足“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要求,有完善的防渗措施和渗漏收集措施,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设置或规范危废暂存间。四是完善环保台账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各项工作职责,将危废收集、运输、存贮、处置各环节的负责人员及工作动向在内部做好登记管理。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入园企业的管理,严格执行规划环评提出的入园要求,禁止不符合园区规划的企业进入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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