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1387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3-01-19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玉溪市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强化法治思维,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及取得成效
(一)坚持党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法治住建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准正确政治方向。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法规学习列入《中共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通过召开党组会、局务会、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职工集体学法等方式,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热潮。3月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6月、12月局党组书记、局长分别讲授法治课,年内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期,持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研究制定法治住建规划计划,强化工作统筹。聚焦“十四五”时期玉溪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重点任务,研究制定《玉溪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玉溪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法治玉溪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玉溪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玉溪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和《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确保法治建设落实到位。
3.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局党组统一领导、内设法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兼有法律顾问专业支撑的法治工作队伍,推动住建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协同有序运转。制定《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强化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一年来,局党组听取及研究法治建设工作6次。认真贯彻落实《玉溪市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德述法“四位一体”考核制度》,述法与述职同步进行。制定《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机关公务员及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将法治工作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重要依据。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推动城乡建设管理规范化建设
1.有序推动《玉溪市城市更新条例》立法。代起草并提请市人民政府印发《玉溪市城市更新条例立法工作方案》,成立了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条例》草案起草相关工作。经归纳整理立法参阅资料,多次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于9月29日组织召开了《条例》(征求意见稿)听证会,10月9日召开市级部门征求意见座谈会和专家咨询论证会,全面听取各方意见建议,12月通过审查组审查,当前已报市政府待常务会议研究,其制定出台将为规范全市城市更新活动,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和发展质量提供有力的法规支撑。
2.研究制定城乡建设管理规范性文件。针对机动车停车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等公共管理和公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按照省、市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有关规定,积极推动《玉溪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玉溪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2个规范性文件制定,经专题调研,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核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集体讨论决定,当前已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待研究。
(三)严格决策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公文管理、会议管理、调研督查检查管理规定的通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对拟提交党组会议研究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2.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起草《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情况报告》,选聘优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协助对170余件重要文件、合同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参与研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件,行政复议案件2件,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梳理及动态调整后市住建局承担行政职权共 7类335项,对应的责任事项 2841项,追责情形2272项,其中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处罚287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检查11项,其他行政职权18项。
2.进一步理顺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管理事权。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理顺中心城区城市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玉政办发〔2019〕1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有关事项移交红塔区承接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通〔2022〕12号)要求,积极会同红塔区对拟移交管理项目进行摸底排查,形成项目清单,顺利完成交接82项,进一步理顺中心城区城市管理事权。
3.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按照《玉溪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划分审批阶段、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实行联合审图、测绘、验收,开展区域评估,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程项目审批逐步走向标准化、规范化。在中心城区和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项目审批受理窗口,涉及企业法人的行政审批事项入驻法人大厅,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推进网上审批“应上尽上”,实现项目从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到证件制作的全流程全环节在线办理。缩减审批时限,建筑许可办理总耗时控制在61个工作日内,低于省级要求的70个工作日要求,排名全省前列。取消社会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中属于小型规模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事项;优化用水、用气报装环节,实施一站式服务,用水用气报装优化为2个环节,用水用气报装无外线工程4个工作日内通水通气,有外线工程8个工作日内通水通气。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开展专题培训1期。编制《玉溪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第一批)》,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一年来,立行政处罚案件21件,办结17件,罚款金额75.59万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率为零。
2.加强执法监督。强化执法资格管理,备案公示行政执法主体2个,持证行政执法人员117名,法制督查3人。组织开展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抽评2021年行政执法案卷6卷,合格率达100%。依申请组织召开处罚听证会4场次。
3.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市住建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确定21项部门抽查计划和1项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并按计划完成抽查,抽查结果及时录入系统。制定《玉溪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贯彻执行《云南省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开展物业管理、建筑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4.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养老诈骗打击整治行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发挥行政执法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作用。
5.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充分利用网站、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等媒体平台,及时归集双公示信息,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确保执法信息公开透明。一年来,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4件,公示行政许可信息275条,行政处罚公示30条。
(六)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营造法治建设浓厚氛围
1.持续推进干部职工学法。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中心组理论学习、万名党员进党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期,举办法治专题讲座4期,组织开展新入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和干部职工旁听庭审活动,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2.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传播活动。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将法治建设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精神文明建设,采用户外大屏、LED显示屏、布标、发放宣传资料等多途径、多形式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潜移默化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年内联合建筑业协会举办法治宣传培训3期,培训行业从业人员300余人。组织志愿者开展重大节点法治文化宣传活动,如3月在东风广场开展“3.1”国际民防日宣传活动;5月开展城市节水宣传周宣传活动,到聂耳公园开展城市节约用水宣传;5月21结合主题党日在红塔区康井社区举办燃气安全讲座;8月深入红塔区高仓社区排山社区开展“三下乡”集中宣传;12月联合建筑业协会在建投六公司开展宪法、民法典建筑施工合同等宣传活动;结合自建房攻坚行动,开展房屋安全法治及科普教育,编印发放百问百答口袋书7500册,不断增强城乡居民房屋安全意识。通过走上街头、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走进学校,走到群众中间传播法治文化。
(七)依法有效化解纠纷,多渠道解决社会矛盾。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年内办理信访件452件,其中,12345热线共受理群众反映问题、建言献策331件,受理率100%,办结329件,正在办理2件,办结率99.4%,满意率90.58%。云南省信访信息系统受理121件(办结116件,正在办理5件),受理率100%,办结率95.87%,满意率84.3%。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多措并举,改革创新,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与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相比,与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相比,还存在差距: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没有形成担当负责、协同推进的整体合力。二是在审批、监管、执法等工作中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问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滞后,住建、城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不畅,各县(市、区)未完成相应的权责、编制及人员划转,尚未形成权责清晰、统一高效的城市管理格局。针对上述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高度重视,切实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和水平,为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推动城乡建设与管理立法。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城市更新、城市管理等城市建设与管理立法,健全依法行政体制机制,为城乡建设与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标全国全省营商环境最优水平,围绕持续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和用水、用气报装时间任务目标,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认真补短板、强弱项,以更细的举措、更优的服务推动审批制度改革。
(三)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推动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下沉,建立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城市管理体制,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重心下移,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大执法培训力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五)持续加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充分发挥党组会、局务会会前学法、专题法治讲座的示范作用,注重培养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律专业素养,形成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持续提高政府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特此报告。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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