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3557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2-03-07 |
关于印发2022年度玉溪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2年度玉溪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2022年度玉溪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级按照(云事中事后监管联发〔2022〕1号)《关于统筹制定云南省2022年度事中事后监管计划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实际,制定本区域双随机部门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并于2022年3月25日前上报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抽查计划制定将作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考评的重要指标,请各级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现就相关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是科学制订计划。各县(市、区)严格参照《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联合抽查事项清单》以及编制口径和标准,结合法定职责,科学制定双随机抽查计划。实施层级为市级的不纳入县(市、区)级计划;实施层级为市、县(市、区)的计划需100%认领,同时将市级要求由县、(市、区)级自行组织的抽查计划列入本地区双随机抽查计划内。
二是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各县(市、区)要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领域实际,合理确定部门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确保每个季度都有抽查任务,实现双随机抽查工作常态化。
三是制定抽查方案。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一计划一方案”的工作要求,制定抽查工作方案,明确抽查内容、检查对象、检查时间、检查方式、检查流程、结果判定等内容。并合理安排起止时间,每个计划起止时间在2至3个月内;系统内设置检查对象需谨慎,方案提交前必须重复检查,保证检查对象准确无误,杜绝有删除方案发生;系统内制定方案时,部门方案名称遵循(年度+单位+具体监管事项);联合计划方案名称遵循(年度+联合单位+具体监管事项)+联合抽查方案;
四是合理实施抽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计划和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有序推进计划实施,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各项抽查计划任务,并将抽查检查结果在抽查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录入省级平台并公示。实施过程中有问题的,请及时同市联席办联系。
联系人:杨毅、李海燕,联系电话:2030534、2038650
附件:1.2022年度玉溪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2.2022年度玉溪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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