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1691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1-01-06 |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0年度,玉溪市市场监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玉溪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持续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坚持“12345”工作思路,统筹布局精准发力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现将2020年度市市场监管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1.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深化“证照分离”、“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着力营造审批最少、流程最简、时限最短、成本最低、服务最优的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二是压缩企业开办时限。实现一般性经营企业再压缩至2个工作日(企业注册登记1个工作日)精准办结。涉及全程电子化和简易登记事项,已实现1个工作日办结,当场办结和当日办结率达100%。三是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梳理规范办事指南,精准指导基层。及时梳理编制“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材料清单,制定统一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以及业务手册。年内结合权责清单清理规范工作,梳理修编办事指南49种,做到全市窗口统一规范。
2.企业信用信息监管推陈出新。树牢“公示即监管”意识,认真组织开展年报公示工作,2020年全市应公示年度报告企业户数为30290户,已公示27870户,年报公示率92.01%;截至10月底,个体工商户应年报157523户,已年报93623户,年报率59.43%;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年报1656户,已年报1557户,年报率为94.02%。全市共列异企业19户,较去年同期35户下降46%;移出经营异常名录2户,批准修复失信记录13户。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制定抽查工作计划共29个,统筹制定双随机抽查方案共18个,共检查市场主体7098户,截至11月30日,归集涉企信息199315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178436条,行政处罚信息4906条,抽查检查信息15957条,联合惩戒信息1条)。
3.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认真履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制定方案,规范流程,统筹安排,有序开展我市清理工作。以“确保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应废尽废、应改尽改”为原则,严格清理存量政策措施,审查新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性,坚决防止有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经过全市9个县(市、区),42个市直部门认真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264个。根据清理情况,废止54个,保留210个。
4.立足监管,筑牢安全底线。以持续落实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四大安全”主体责任、完善监管机制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为监管重点,出重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守不发生重特大、区域性“四大安全”事故底线。一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坚持从严。充分发挥市政府食品安全办综合协调职能,调增了市食安委成员单位,进一步健全跨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刑衔接、隐患排查、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全面推进2个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化建设和4个农村食品市场安全规范化试点建设工作。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企业食品安全自查率100%,食品安全员监督抽查考核覆盖率100%、合格率97.6%。全面推进爱国卫生“管集市”“净餐馆”专项行动。完成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12次,农残快速检查250批次,累计保障43.5天、121餐次、44360人次的饮食安全,实现保障工作“零投诉、零差错、零事故”。协调市政府成立疫苗药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市级疫苗药品安全管理协调机制,强化组织领导。积极推动建立覆盖疫苗生产、流通和预防接种全过程的信息化追溯体系。实施中药饮片质量安全、打击非法渠道购销药品经营行为、高风险“两品一械”风险隐患排查化解、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疫苗储存运输质量安全和化妆品安全等专项行动。二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持续加强。加强对重点工程、重点场所、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及人员密集场所监管,对全市特种设备进行清理,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的危险程度,进行科学分类,将涉及“易燃、易爆”、“高温、高压、高空”、“有毒、有害、有腐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进行100%监管。
(二)整合队伍,深化行政执法改革
《深化玉溪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于2020年4月3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4月17日在五届玉溪市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上研究审议通过,7月2日中共玉溪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8月12日,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玉溪市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玉办发〔2020〕15号)文件。减少执法层级,推进执法力量下沉。实行以市辖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为主的体制。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并加挂“XX县(市、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由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执法机构负责人,承担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推进依法决策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市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向市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凡属于重大行政决策需按法定程序进行,经集体讨论决定。
2.加强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代市委市政府起草的和涉及多部门的重要文件,均需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和作出决定。
3.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未发现与民法典不衔接不适应的规范性文件。
4.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我局2020年聘请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4家,涉及重大决策、重要行政行为、合同(协议)签订等事项安排法律顾问参与审查把关并出具法律意见。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继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拓展行政执法公示渠道,规范操作,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完善相关数据,促进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全面推广说理式文书运用。为执法人员配备必要的执法记录设备,打造阳光执法。坚持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对达到条件的其他重大执法决定,均按要求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2.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围绕涉及民生的重点领域,精准锁定消费维权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加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假冒伪劣、价格违法、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违规案件查办力度。2020年1—11月份全市共办结各类案件共868件。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2020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共接到消费者咨询11869件、投诉1748件、举报945件。
3.坚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以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重点执法领域案卷为重点,抽取市局、高新分局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以普通程序办结的行政许可20卷、行政处罚(含行政强制)30卷进行评查。邀请承担我局法律顾问的四家律所9名律师担任案卷评查组成员,并针对评查结果对市局及各县(市、区)相关执法人员进行了执法培训。
4.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执法人员资格和执法证件管理,严格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组织好新取证、到期换证执法人员取换证工作,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截至目前今年换证34人,新取证1人,现行持有效证件172人。
5.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依法受理、办理复议案件,1—11月,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件,已全部办结。积极做好应诉工作,今年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案件二审1件,已胜诉。
(五)强化普法宣传
1.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网络学习、法治讲座和培训、旁听庭审、“三会一课”、知识竞赛、法宣在线、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进行多形式、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提升干部队伍的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
2.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将普法工作融入到市场监管全过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各自主管的业务领域、业务条线的普法工作。利用“报、网、端、微、屏”,坚持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借助新媒体新平台新渠道,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结合“3.15”、“4.26”、“12.4”、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质量月、“法律六进”等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开展系列专题、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公众对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3.多措并举推进“以案释法”工作。一是通过普法网站、微信公众号、大众传媒等形式,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的基本案情、处理结果和教育意义,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二是结合案卷评查、法治讲座培训、典型案例讨论等方式剖析研判,扬长避短,在查找问题中不断提高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增强“以案释法”效果。三是在执法、办案中将“以案释法”融入日常监管。
4.掀起民法典学习热潮。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把民法典列入党组(扩大)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干部职工集中学。组织、参加民法典专题讲座,推动干部职工学好、用好、执行好民法典。三是动员鼓励自主学。动员干部职工通过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APP等方式开展民法典公开课学习及知识竞赛。订购民法典(全文)发放至各科室,鼓励大家充实理论知识,以学促用。四是检验效果督促学。邀请玉溪师范学院法学院老师制作《民法典学习培训测试题》,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测试,以考促学。
5.组织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认真总结2016年—2020年普法工作,顺利通过玉溪市“七五”普法实地检查验收,并被评为优秀等次。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始终把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放到全局工作中谋划推进,把法治建设与市场监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全面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突出“一把手”这个抓手,同时抓牢“关键少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不断提高党组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水平。
2.将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培训等开展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活动。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按要求开展工作部署并加以落实。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是监管理念、方式与市场监管新要求还不相适应,一定程度存在着底数不清晰,安全隐患多;监管手段滞后于网络购物、网络订餐等新业态发展速度,智慧化程度不高。二是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案件质量、强制执行、罚没物资处置等方面依然存在短板。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加大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力度,大力推进“不见面审批”、“即办”和“容缺受理”。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领域互通互认互用,实现各职能部门数据同源、统一、权威。
(二)加强安全监管,继续保障“四大安全”
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完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全链条溯源监管;完善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机制,提升监测有效性和及时性;深入推进电梯、气瓶安全监管平台建设,严格落实使用管理人“首负责任”;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跟踪监测和风险研判机制。
(三)规范监管执法,依法高效履职
一是继续加强法治专题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诉讼意识。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市场监管执行力,确保及时、全面、有效地履行市场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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