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90597 | 文     号 |   |
来   源 | 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1-09-29 |
关于2021年度农业专业技术正高级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玉农通﹝2021﹞77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年农业技术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云农人﹝2021﹞41号)的要求,2021年玉溪市农业技术正高级职称申报工作在10月份开展申报工作,结合农业系统各专业的实际,现将2021年度农业技术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人员范围
全市各企业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职称名称
农业技术人员正高级职称资格名称为正高级农艺(畜牧、兽医)师、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针对长期在县乡及以下农业农村一线和各类涉农企业从事技术推广服务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
(三)专业范围
申报专业范围为:农学、植物保护、园艺、农业资源环境、土壤肥料、农业机械化、水产、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畜牧、兽医。
(四)正常申报条件
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4号)、《云南省农业技术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云人社发﹝2016﹞151号)及《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年农业技术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的申报评审条件。
(五)破格申报条件
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云南省特殊人才职称资格与职业资格评价办法》(云人社发〔2014〕107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放我省特殊人才职称评审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88号)和《评审条件》关于农业技术高级职称破格申报条件规定的,经2名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书面推荐,可破格申报评审农业技术正高级职称。
(六)评审条件
结合《指导意见》和《评审条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推荐申报
各地各单位根据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需求进行推荐。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农业技术正高级职称申报推荐,且有正高岗位空缺方能推荐申报。申报时,须对岗位空缺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各地所属人员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需装入个人评审材料袋的材料
1.《云南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附件1)1份,粘贴在材料袋上。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1版,附件2)一式2份,A4排版,用A3纸正反打印,中缝装订。2019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对申报评审表(表十二)中关于基层用人单位填报内容进行补充,用人单位须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
3.《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信息表》(附件3)一式35份,A4纸正反打印。
4.《个人申报材料附件》1套,用A4纸复印,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附件目录(必须编录页码)、身份证、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具有法定效力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工作能力及业绩证明材料、专利证书、获奖证书、个人荣誉证书、代表性论文、著作及证明材料(引进人才须提供人才引进相关手续)等。学历实行申报人员承诺制,由用人单位负责审核把关。
5.公示情况说明1份。经单位审核同意拟推荐申报人员,须将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情况和申报材料一同上报。
6.破格申报须提供2名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专家推荐表》(附件4)各一式2份。
(二)各有关单位需报送的其他材料
1.《2021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1份。统一使用《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系统》(YPPMS5.0)软件填报,该软件可到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网址:http://hrss.yn.gov.cn),该页中有软件的使用帮助文档和“YPPMS软件常见问题解答”,请认真阅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报送纸质的同时,上报生成的电子文档。
2.空缺岗位审核确认意见1份。按人员隶属关系,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正高岗位空缺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并出具空缺岗位审核意见。
3.申报人需上报本人电子照片1份,要求为蓝底1寸照片,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10k与30k之间,像素大小为295px*413px,照片文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姓名”。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申报人员的年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均按足年计算,统一以2021年11月30日为截止时间。
(二)2021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获通过的再次申报人员,须提供新的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
(三)除评审表以外的所有申报材料不退回,请自行做好备份。
(四)申报材料请于2021年10月19日前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直相关单位统一报送至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人事科)705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877-2011712 联系人:李旭莹
附件:1.云南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贴于资料袋封面)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3.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信息表
4.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专家推荐表
5.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年农业技术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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