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80590 | 文     号 |   |
来   源 | 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1-08-26 |
关于2021年度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玉农通﹝2021﹞65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根据《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玉人社发﹝2021﹞42号)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21年玉溪市农业技术初、中、高评委会将安排在9月份开展评审工作,结合农业系统各专业的实际,现将2021年度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正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另行安排。
一、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省农业农村厅对2021年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我市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
(一)职称名称、专业设置、申报条件、评审条件、其他事项。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10)执行。
(二)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事项。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年限及相关条件仍按云人社发﹝2014﹞106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评审前公示。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人员,须将申报人员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信息表》(附件3)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玉溪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公示情况反馈表》(附件8)。
(四)专业年限和履职年限以足年计算。推荐评审要求的截止时间:申报统一计算到2021年9月30日。
(五)其他事项。原已取得农业技术、农机、农环、水产等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资格的人员,在符合相应条件后,可分别直接申报本专业正高级农艺师或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高级农艺师、农艺师职称资格,其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履职年限分别视同为高级农艺师、农艺师、助理农艺师履职年限。
二、玉溪市农业技术初、中、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要求
(一)个人须提供如下材料
请申报人员准备一个资料袋,在封面贴上《云南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附件7),并在袋内装入以下评审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附件1)1份,A4排版,用A3纸正反打印,中缝装订,表十七须排版在封底。2019年省人社厅已对申报评审表中关于基层用人单位填报内容进行补充,用人单位须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2)1份。
3.《个人申报材料附件》1份。A4排版,按下列顺序装订:①附件目录;②现有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证书》(含同级)复印件;③聘任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含同级)复印件;④《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或《云南省劳动合同书》复印件;⑤科技成果获奖证书、工作能力及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⑥专利证书、获奖证书、个人荣誉证书、代表性论文、著作复印件;⑦履职以来的继续教育、培训(进修)证书复印件;⑧身份证复印件;⑨其他证明性材料复印件等。
4.《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信息表》(附件3)一式25份,A4纸正反打印,短边翻转,其中必须有一份为原件。
5.单位推荐意见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格式见附件5)。
6.公示情况说明1份。
7.破格申报人员,除上述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破格推荐评审的业绩单行材料。
(二)各有关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1.推荐评审评议名册。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须填报《玉溪市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名册》(附件4)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须统一使用《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系统》(YPPMS5.0)软件填报(该软件请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资料下载”栏目中第6页下载(http://hrss.yn.gov.cn),认真填写个人信息,报送纸质(1份)的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2.《玉溪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推荐情况备案表》(附件6)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分开管理批文或评审卡各1份。
3.申报初级、中级职称的由单位统一收集上报申报人近期小一寸免冠照片1张(照片背面请写上单位、名字);申报高级职称的需上报本人电子照片1份,要求为蓝底1寸照片,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10k与30k之间,像素大小为295px*413px,照片文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姓名”。
(三)其他要求
1.各县(市、区)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局属各单位、市直有关单位请务必按照职改政策规定的条件、程序、要求做好推荐和材料的审查、核实工作,所有复印件须经本单位经办人审核签署“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XXX,XX年X月X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未经签名确认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予认可。
2.此次职称评审所用到的表格均为今年新制表格,请各单位注意不要沿用往年的表格。
3.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各级主管部门逐级审核推荐后,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或市属各相关单位统一报送推荐报告1份(附件11)。报告应包括评审、推荐及公示等内容,并分类别、分级别注明推荐人选排名。
4.申报材料请于2021年9月13日—9月15日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直相关单位统一报送到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人事科)705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认真做好特殊人才农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
2021年特殊人才破格晋升农业技术副高级职称的范围对象、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各有关单位需报送的其他材料、相关事项,严格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执行。申报材料请于2021年8月27日—8月31日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直相关单位统一报送到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人事科)705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李旭莹 0877-2011712
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3.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信息表
4.玉溪市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名册(中初级)
5.单位推荐意见(格式)
6.玉溪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推荐情况备案表
7.云南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贴于资料袋封面)
8.玉溪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公示情况反馈表
9.评审材料中常见问题
10.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11.申报评审推荐报告(模板)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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