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407789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公安局 | 公开日期 | 2022-12-23 |
玉溪市公安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建设法治公安总目标,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牢固树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公安建设工作中的核心指导地位,不断提高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民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治理社会的能力水平。制定了《玉溪市公安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全市公安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举措及分工方案》,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一年来,共组织2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进行现场测试;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一规划两纲要”。同时,通过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政治轮训和领导干部夜校等形式,全面提升全体民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
(二)扛牢法治建设责任
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2年市公安局党委召开2次党委会,审议《玉溪市公安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玉溪市法治公安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和《玉溪市公安局关于贯彻落实<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市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平正义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的工作方案》;召开1次局长办公会、1次全市法治公安建设工作会,研究部署全市法治公安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制定《玉溪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及任务分工方案,不断丰富宣传形式,抓住宣传学习重点,利用各类媒介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精神的学习宣传。以12·4全国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点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水平;广泛向群众宣传防范网络电诈和非法集资、交通安全、禁毒防艾等法律知识,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三)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决策措施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2.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助力作用。2022年市公安局共设立5名公职律师,制定了《玉溪市公安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试行)》,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对法治公安建设的参谋、辅助作用,不断提升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玉溪市公安局共聘请两个法律顾问团队提供法律服务75次,为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法治公安工作建言献策,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3.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备案制度,重点加强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凡未经合法性审查的公安机关重大决策,不得提交讨论、作出决策,逐步构建严密有序、衔接配套的合法性审查制度体系。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强化信息发布审核,依法主动公开相关内容,有力推进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年内通过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发布公开重要信息、政策文件、办事服务规定、警务工作信息以及行政处罚、行政复议信息691条,办理回应“政民互动”信息38条。
(四)不断加强执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
1.加强执法制约监督制度机制建设,制定了《玉溪市公安机关加强执法制约监督制度机制建设的方案》,推动全市公安加快构建严密规范高效的执法制约监督体系,实现执法权力与责任相平衡、放权与制约监督相结合、公正与效率相统一。
2.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建设,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均成立了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督促、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3.深入执行《玉溪市公安局关于整治“两有一压”顽瘴痼疾的实施意见》、《玉溪市公安局关于常态化开展智能化大数据排查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压实部门警种执法责任,发挥数据功能,全链条、全环节监督执法办案,深入防治执法顽疾。
4.深化云南公安智慧法治平台应用,预警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监督风险,平台预警签收率、反馈率达100%。
(五)加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规范化建设
玉溪市公安局制定了《玉溪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运行机制(试行)》,进一步规范了玉溪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使用和管理。全市共建成9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现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一体化”运行,并加挂“执法监督管理中心”牌子,依托执法办案管理平台、警综平台、智慧法治平台等智能化手段对执法办案全流程实施信息化监督管理,及时预警、通报和督促整改发现的风险和问题,督促指导派出所案管室实体化运作,确保执法存在问题的发现、整改落地见效。
(六)健全完善执法制度
按照“执法有标准,标准有制度”的要求,不断加强公安执法制度体系建设。市局党委审议并通过《玉溪市公安局常态化推进智能化大数据排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玉溪市公安机关常态化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顽瘴痼疾工作实施意见》、《玉溪市公安局关于加强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玉溪市公安机关加强执法制约监督制度机制建设的方案》、《玉溪市公安局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等一批规范执法办案和执法监督的制度机制。
(七)深化“放管服”改革
出台《玉溪市公安机关服务和保障实体经济健康发展18条工作措施》,在全省率先实现便民服务“一门通办”、省内首推驾驶人“手机体检”,实现公章刻制免费、“企业开办”0.5个工作日,公安政务服务全程网办率提升至98%。
(八)深入推进警务机制改革创新
牢牢把握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主题,聚焦公安工作现代化目标,持续深化现代警务机制改革,充分释放现代警务运行机制的支撑、保障能力。明确“四个警务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公安现代化警务运行机制改革创新的奋进方向。同时,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强政治、提效能、重结果”专项督察擂台赛,激励全警比学赶超担当作为。健全情报指挥、巡逻防控、侦查打击、基层警务、监督考评、舆情导控“六大机制”,完善法治支撑、科技支撑、保障支撑“三大支撑”。
(九)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警
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开展英模教育、警示教育。认真开展政治生态分析,聚焦人、事、信息化和基建项目、案件办理等,深入推进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着力加强党内政治监督,统筹好各类监督资源手段,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形成“大监督”格局,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体系。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不透。部分领导及民警对学习仍然浮于表面,没有真正入脑入心,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得不牢,在实际工作中忽视了全面依法治国与公安工作的密切联系,没有将工作摆在全面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大格局中去思考谋划。
(二)能力素质不强。部分领导和民警不同程度地存在法治意识不强、执法素质不高、执法简单化等问题,面对日益复杂的执法环境和艰巨的执法任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不足。各警种、基层部门兼职法制员能力素质亟待提升,懂政策、懂法律、懂业务,会办案、会执法、会管理的综合能手少,不注重法制工作的“传帮带”和业务能手培养,执法攻坚能力不足。
(三)监督制约不严。法制部门普遍存在人少任务重的问题,工作疲于应付,履行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不到位,统筹组织督促作用发挥不充分,分析研判不够,没有定期对全市的法制工作情况、执法风险点进行分析、研判、预警。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牢固树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公安建设工作中的核心指导地位,认真落实《玉溪市公安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努力提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二是紧扣时代主题,紧抓影响和制约公安执法工作发展的基础性、长期性问题,按照《玉溪市公安局法治公安建设实施方案》,抓好新阶段工作任务推进,全面提升新时代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打造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升级版”。
(二)提升民警执法规范化能力。一是建立“一案一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个案考评、交叉考评,重点评查涉黑涉恶、不捕不诉、移送起诉后撤回、涉法涉诉等案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采取培训、案例点评、旁听庭审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大对全体民警的执法培训力度,强化领导和民警的法治意识,促进规范执法的习惯养成,有效促进全市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推进执法办案场所建设。按照部、省执法办案中心建设的相关要求,认真贯彻《中共玉溪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案件管理中心、受立案管理中心、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执法监督管理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智能化升级改造和实体化运行,并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实现对接处警、受立案、案件管理、涉案财物、办案场所、案卷材料管理等进行全流程、无死角、全闭环监督。
(四)健全公安行政职能体系。一是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的原则,梳理界定行使行政职权的主体、名称、设定依据、监督方式、救济途径等,同责任清单一起向社会公布,推动各级公安机关高效履职。二是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提升公安政务服务水平。三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公安政务和执法服务。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一是根据《玉溪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任务分工方案开展法律宣传,确保市公安局“八五”普法各项规划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全面贯彻《玉溪市公安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责任,扎实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着力提高公安民警和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增强法治观念,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三是落实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展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在师生和家长安全教育中的作用,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采取以案释法、法治讲座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法治意识和守法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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