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1759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4-03-01 |
朋友圈购物消费提示警示
微信作为一款社交软件近年来迅速普及,不少人紧盯这一平台,使其逐渐成为网购的延伸物,微信朋友圈卖东西、微信点赞赢商家优惠券等,正成为商家新的销售方式和促销方法。与此同时,通过微信朋友圈购物而产生的消费纠纷也不断发生。
微信购物容易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商品质量无法保障,消费者只能依赖卖家的自律;二是对于虚假宣传的商品,消费者无法有效辨别;三是交易没有发票,无法证明交易行为的存在;四是出现纠纷,双方若协商不成,卖家把买家拉进黑名单,买家就无法联系到卖家;五是产品如果出了问题,售后服务不好保障。为此,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玉溪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朋友圈购物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消费者可以在首次购物时要求经营者提供身份证照片及微信支付管理页面中实名认证中心显示的信息截屏,经比对验证的身份信息可有效降低经营者主体不明的风险。
二、消费者应当妥善保存与经营者的聊天记录,避免误删,另外买家在与微信经营者沟通时尽量通过文字约定交易细节,微信语音不利于证据使用。
三、消费者与经营者自行约定售后条款,例如7天无理由退换货、假货赔偿条款、逾期发货违约金等等。只要上述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并在聊天记录中能够清晰展现,仍有可能被作为买卖双方的约定予以确认,从而有力地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四、消费者不要轻信朋友圈、微信群里的购物宣传信息,不要通过陌生人的微信“好友”购物,预防消费风险,避免上当受骗。微信好友发送的销售信息,尤其是陌生链接,最好提高警惕。
五、要选择可靠安全的交易方式,消费者应尽量采用当面交易方式,仔细检查商品。如果采用先付款后发货的交易方式,应选择可靠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不要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付款,切忌还未收到货就直接付款给对方。
六、消费者购物时切忌使用销售商或个人提供的链接,警惕无资质网站的消费陷阱,不要随意将证件号码、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告诉对方,也不要轻信、接受任何直接汇款至个人账户的理由及要求,有商家要求转到微信打款给予优惠等不要相信。
最后提醒各位消费者:妥善保存发票等有效购买凭证,如遇消费纠纷,可先与商家沟通协商,提出合理诉求。如无法达成解决协议时,可选择以下方式主张权益:
1.拨打经营者场内悬挂的“消费维权服务站”、“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单位”标识标牌上载明的投诉电话或监督电话。
2.通过手机、电脑登录“全国12315平台”或微信、支付宝、百度的12315小程序在线自助投诉。
3.拨打商家所在地的12345、12315热线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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