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5852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3-07-19 |
《玉溪市关于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过程及意义
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明确了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目标;2022年4月,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设定了建设具有云南特色的知识产权强省的远景目标。
为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在我市落实、落细,根据市委深改办的要求,市市场监管局起草了《玉溪市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按程序征求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第19次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第70次会议审核通过,并按会议要求进行再次梳理完善,形成《玉溪市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的出台,将全面开启我市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全面提升玉溪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水平,为玉溪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政策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以下简称《纲要》),《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全面贯彻国家《纲要》和云南省《实施意见》的决策部署,设定了两步走的发展目标,一是到2025年,建成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作品登记总量达3000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55件,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超过3.5万件,注册和登记的地理标志超过36件。二是到2035年,全市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对外交流更丰富多元。《实施方案》提出了6个方面重点任务。
(一)构建促进高质量发展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健全工作机制。
(二)构建优化营商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要健全司法保护体系,健全行政保护体系和提升行政保护效能,健全协同保护体系。
(三)构建激励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运营机制。要强化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突出高价值知识产权引领,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构建规范有序的运营机制。
(四)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制定公共服务清单,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利用效能。
(五)构建促进高质量发展的知识产权人文环境。构建全方位宣传格局,构建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文化传播矩阵,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六)加强知识产权区域间交流合作。加强周边的交流合作,强化海外知识产权服务支持。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形成统一领导、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知识产权工作新格局。
(二)加强支持保障。市、县两级政府要完善财政投入保障制度,设立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对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三)加强考核评价。在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考核中,注重知识产权工作成效考核。
玉发5号(印发玉溪市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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