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0112225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0-01-14 |
我市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2018年2月以来,我市强化底线思维,树牢安全意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通过在“转变”上下功夫、在“规划”上下功夫、在“规范”上下功夫、在“减数”上下功夫等六项举措,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全市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
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立足烟花爆竹安全工程三年行动,我市印发《玉溪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专项整治方案》,严把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准入关,坚决取缔零售网点“两关闭”对象。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符合条件、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或专柜销售的零售点。鼓励零售经营网点加大安全投入,采用更高更严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提升经营安全设施条件;指导督促零售店在销售旺季等特殊重点时段加强零售经营场所及周边的安全巡回检查;定期不定期组织对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开展执法检查,及时排查整治零售经营网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的宏观调控和安全管理,各县(区)结合实际,科学研判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分布特点,充分考虑行政村(社区)数量和人口因素,结合近年来辖区范围内烟花爆竹销售经营情况,重新组织修订了烟花爆竹布点规划方案,明确了部门监管职责、布点规划控制数量、布点区域、安全条件、许可办理指南,合理确定县(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建立科学合理、规范合法、管理有序、安全便民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经营秩序。
制定了《玉溪市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检查表(试行)》,从选址布局、建筑结构、平面布置、消防电器、销售形式、从业资格、标识标志、安全管理等八个方面规范零售店安全条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通海县推行烟花爆竹“五统一”“五规范”标准,统一店牌、台账、销售柜、安全标识、消防配备,规范制度、场所条件、用工、电气设置等。
按照省下达我市烟花爆竹长期零售店400户以内指标控制数,我市严把许可安全条件关,防止零售店“带病”经营。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烟花爆竹长期零售店140户,同比零售店数量减少55户,压减39%。相比2018年2月零售店减少273户,减少66%。为便于消费者购买烟花爆竹,红塔区、通海县、易门县等县(区)在专用烟花爆竹安全储存仓设临时销售点,目前全市已布设临时经营安全仓27个。
截至目前,我市烟花爆竹长期零售店以加盟或连锁经营店方式运营的共计75户,连锁经营率达到54%,其中易门县长期零售店连锁经营率已达到100%;配合公安机关反恐、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所有长期零售店已安装不少于30天记录保存功能、能覆盖烟花爆竹堆放区域的视频监控系统或摄像头,并建立实名购买登记台账,以掌握每一批烟花爆竹的流向,对烟花爆竹的流向进行监控。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的功能,督促指导烟花爆竹零售店购买安全责任保险,目前已购买安全责任保险的零售店达122户。(玉溪日报记者 刘黎 通讯员 周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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