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9100144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9-01-07 |
玉溪市、江川区获评第四届云南省文明城市
1月4日,记者从玉溪市创建全省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玉溪市、江川区于日前获省委、省政府授予第四届云南省文明城市称号,为争取早日跻身全国文明城市行列打下了坚实基础。
2015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创建全省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对创建云南省文明城市的总体部署,全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创建全省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三年来,创建氛围日趋浓厚,城乡环境面貌、社会公共秩序、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进一步提升。全市6个县区纳入云南省文明城市测评、复审对象。澄江县被中央文明办确定为2018至2020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并顺利完成首年测评。在2018年12月29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命名表彰第四届云南省文明城市第八届云南省文明村镇第十五届云南省文明单位的通报》中,玉溪市、江川区成功获评“第四届云南省文明城市”。
在创建过程中,我市做到了“六个注重”。注重高位推动。从组织领导、人员保障、财力保障、统筹协调等多方面加强力度,严格按照时间进度稳步推进创建工作。注重多措并举。充分借鉴其他地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经验,对标先进找差距,并通过开展“实战演练”、创新联动机制,完善工作机制、做好网上申报等多举措,扎实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各项工作落细落实。注重创建惠民。通过清理整治违规广告、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实施增绿添色及点亮玉溪工程全面改善市容市貌;从海绵城市建设、集贸市场改造、交通设施等多方面入手不断完善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功能;深入推动诚信政务建设、整治交通秩序、推进诚信示范街建设、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全市公共管理秩序不断优化提升;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市民生活,持续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风气不断好转,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得到较大提升。注重宣传发动。从公益广告、媒体宣传、社区宣传、主题宣传等多方面入手,充分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全天候、广覆盖,横到边、纵到底的“立体化”宣传态势,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文明城市氛围。注重督查问效。完善长效督查机制,把督导检查贯穿创建文明城市全过程,将创建工作列入全市综合考核指标,压实了各级各部门在创文工作中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抓在实处,落地见效。注重市县两级联创、全域创建。在政策、业务指导等方面对红塔区、江川区、澄江县等7个县区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予以倾斜支持,形成了创建工作“一盘棋”。
据了解,在第四届云南省文明城市名单上,玉溪市是唯一州(市)级,其余为江川区等26个县(市、区)。(玉溪日报记者 李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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