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97151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8-10-25 |
抚仙湖水域为何禁止游泳
10月9日,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在抚仙湖水域禁止游泳的通告》,通告中明确了2018年10月20日24点00分起,在抚仙湖水域禁止游泳,即抚仙湖最高蓄水位1723.35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以下的区域。通告一出,意味着未来在抚仙湖水域游泳将被禁止。
如何解读在抚仙湖水域禁泳的通告
抚仙湖是珠江源头第一大湖,是我国最大的深水型淡水湖泊和重要的战略水资源。抚仙湖健康良好的生态系统是维系西南地区环境安全的生态屏障,是区域协调发展的水资源保障,被誉为“玉溪的眼睛、云南的名片、全国的财富”。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抚仙湖保护治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去年,全市上下以雷霆万钧之势狠抓问题整改,全面打响新时代抚仙湖保卫战,开展百日攻坚雷霆行动,启动抚仙湖综合保护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完成了抚仙湖百日攻坚雷霆行动第一阶段10个方面100个问题整改,抚仙湖保护治理各项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为加强抚仙湖保护和管理,保障广大群众和游客人身安全,防止水污染,确保抚仙湖稳定保持Ⅰ类水质,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在抚仙湖水域禁止游泳的通告》。
据市抚管局副局长杨云华介绍,在《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对禁泳未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市抚管局发布《关于在抚仙湖水域禁止游泳的通告》,是为了进一步增强群众对抚仙湖的保护意识,号召沿湖周边群众和游客自觉投身到抚仙湖保护中,相互监督,人人都当“仙湖卫士”。目前,对禁泳主要采取宣传、警示和劝导。
对于通告中禁泳范围的规定“禁止范围:抚仙湖水域,即抚仙湖最高蓄水位1723.35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以下的区域”,杨云华向记者解释道,禁泳范围的规定主要以《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第五条为基准进行划分,通告中的禁泳范围就是抚仙湖整个水域。此外,通告中还明确了禁泳的具体时间,从2018年10月20日24点00分起禁止。“抚仙湖水域从10月21日起禁止游泳,并将长期执行。”杨云华说。
为什么抚仙湖水域禁止游泳
禁止游泳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抚仙湖 玉溪日报特约记者 徐万林 摄
10月21日,记者在抚仙湖西岸望海公园附近发现,一大清早就陆续有村民挑着水桶到抚仙湖边取水。
“已经停水三天了,这几天,我每天早上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先到湖里挑两桶水,才能出门干活。”来自龙街街道许家村10组的村民许继荣说。正在湖边取水的李大姐也住在许家村,她告诉记者,许家村经常停水,只要自来水公司一停水,家里喝的水只能靠平时太阳能内储存的水和抚仙湖的水。特别是每年过年前一两个月,这里几乎都会停水,家里的脏衣服只能带去县城亲戚家洗。从小在湖边长大的李大姐说:“现在的抚仙湖水没有小时候的清甜了。”对于抚仙湖禁止游泳,李大姐说,“我们家住在水边,生活用水都是抚仙湖里的,我们都不到湖里游泳。”
由于抚仙湖周边尚未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长久以来,沿湖周边群众都把抚仙湖水作为生产生活用水主要来源。目前,沿湖周边群众到抚仙湖取水的情况仍然存在,每年取水量大约500万立方米。因沿湖取水均为分散式取水,抚仙湖未划分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而抚仙湖作为饮用水水源,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是抚仙湖禁泳的首要考虑因素。杨云华说:“考虑到抚仙湖仍承担着沿湖周边群众的饮用水取水功能,为保障沿湖群众的饮用水安全,有必要采取禁止入湖游泳的措施。”
今年7月29日,两名游客于下午3点50分在抚仙湖水域游泳欲横渡抚仙湖,直至晚上8点未归。市抚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接到报警电话后,与华宁抚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共出动19名执法人员、5艘执法艇,经过长达两个多小时的救援,成功将两名游客救援上岸。
“我们当时与两名游客直接失联,只能通过水域排查。又因为是夜间搜救,救援难度还是比较大的。”据参与救援的市抚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吴长城回忆,当天由于两名游客未携带相关通信设备,无法定位寻找到他们所在的具体水域,只能按照报警者提供的信息逐一排查。当天晚上10点多,救援人员在海镜社区塘子村距离湖岸500米左右水域找到已在水中待了6个多小时的两名游客。
据市抚管局统计,2018年市抚管局共出动执法车131辆次、执法艇282艘次、执法人员1446人次,开展水上安全检查工作及水上应急救援,劝阻制止游船超载、游客未穿戴救生衣、群众擅自下湖游泳、游船超出警戒线等行为860余起,成功救援群众及游客500余人,救援中未发生伤亡事件。“水上应急救援最大的难度就是不可预测性。”在市抚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了8年的余卫国告诉记者,抚仙湖的局部气候和风流是无法预测的,很多救援都是在报警后我们才能发现。据余卫国介绍,抚仙湖湖岸线长、水域广,很多外来游客由于对抚仙湖水域不熟悉,在报警时无法提供具体信息而导致必须派出大量的执法力量进行搜寻。余卫国说:“为了群众和游客的人身安全,我们执法工作者都是全年24小时上班制,除了日常水域巡逻检查外,特别是在节假日期间,还出动更多工作人员到景区、人群聚集地和事故多发地进行水域守岗。”
近年来,随着抚仙湖知名度的不断提升,大量游客接踵而至,加之抚仙湖水质清冽,下湖游泳的人较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抚仙湖是断陷式高原湖泊,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在抚仙湖内游泳安全系数很低。据不完全统计,在抚仙湖水域因游泳溺亡的事件每年少则发生10多起,多则几十起,而游泳溺亡是抚仙湖水域安全的主要隐患之一。“为了保障广大群众和游客的人身安全,禁止游泳可以在源头上遏制溺亡事件的发生。”杨云华补充道,这是抚仙湖禁泳的原因之一。
此外,由于抚仙湖是封闭的断陷湖,理论换水周期长达250年,一旦污染,难以逆转。“考虑到抚仙湖Ⅰ类水质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通过禁止游泳来减少人为污染,也是确保抚仙湖长期稳定保持Ⅰ类水质的需要。”杨云华说。
怎样有效防控在抚仙湖水域内游泳行为
“仙湖卫士”向游客宣传《关于在抚仙湖水域禁止游泳的通告》
10月21日是抚仙湖禁泳的第一天,市抚管局牵头开展了以“保护抚仙湖 争当仙湖卫士”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当天,志愿服务队员、执法人员、抚管监督员及保洁人员分组分片区在抚仙湖沿岸,特别是游客集散点进行巡逻,对在抚仙湖水域游泳的行为及时进行劝导,并向沿湖周边群众及游客宣传《关于在抚仙湖水域禁止游泳的通告》。同时,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在抚仙湖水域游泳10余起,经过宣传和劝导后,群众和游客纷纷上岸,并表示今后不会在抚仙湖水域游泳了。志愿者们在禄充风景区宣传《关于在抚仙湖水域禁止游泳的通告》时,来自昆明的游客吴女士表示,如果不能游泳了,以后来抚仙湖游玩的次数可能会有所减少。来自河北的游客赵奇说,就是因为看到微信朋友圈里的抚仙湖美图才来到这里的,来到后发现抚仙湖水质很好,对于禁泳表示支持。赵奇说:“保护环境还是要从这些小事做起。”
在禄充风景区经营泳装的寸老板来自大理,在抚仙湖边开店已经八年多了,早年在景区做过银器买卖,但最后发现还是卖泳装收益高。对于抚仙湖禁泳,寸老板表示,不久前看新闻就知道抚仙湖禁泳了,出于对抚仙湖的保护和人身安全的考虑,禁泳是能够理解的,但对于今后从业的发展仍未考虑。寸老板在整理店面时告诉记者:“现在店里除了泳衣,还从大理购了一批民族服装出售,未来可能会从这方面考虑一下。”
除了抚仙湖沿岸上百名抚管监督员和保洁人员对周边群众及游客的宣传、劝导外,目前市抚管局正在进行沿湖警示标识牌制作,禁泳的警示标识牌将依托创文和当地民俗文化进行制作,使之与抚仙湖沿岸景观达成一致。下一步,其将在抚仙湖沿岸安装警示标识牌。
虽然在抚仙湖水域禁止游泳,但是抚仙湖沿岸合法经营的沙滩等游玩场所不会关闭,依然可以正常营业,而且游客在岸边浅水区域进行亲水活动是允许的。杨云华表示,下一步,为了保护抚仙湖,还将对抚仙湖水域内的游船等相关水上活动进行规范管理。
国内多个湖泊也禁止游泳
放眼国内,并不是只有抚仙湖禁止游泳。据了解,泸沽湖是云南省海拔最高的湖泊,也是省内目前水质较好的湖泊之一。早年间,泸沽湖就已禁止游泳。对于禁止游泳,当地人早已习以为常,并参与到监督行列中。
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的邛海是四川省第二大淡水湖。邛海禁止游泳,早在1997年颁布的《凉山州邛海保护条例》中就已明文规定,在凉山家喻户晓。2016年6月1日,西昌市人民政府又发布了《关于加强邛海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的通告》,其中第二条明确规定“禁止擅自在邛海水域游泳”。
抚仙湖保护治理任重而道远。杨云华表示,随着抚仙湖保护治理力度的加大,《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也将随着治理趋势进一步发展完善,抚仙湖禁泳将以更加规范的形式进行管理、制约。杨云华说:“希望抚仙湖周边群众和游客都能自觉遵守抚仙湖禁泳规定。也希望每个人都参与到抚仙湖禁泳宣传和劝导中,人人争当保护抚仙湖的‘仙湖卫士’,从点滴小事做起,共同爱护我们的母亲湖。”(玉溪日报记者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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