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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8-07-09 |
慢性病患者定点药店购药答疑
7月6日,玉溪日报全媒体刊发了《7月起慢性病患者可直接在50家定点药店购药》一文,引起了社会广泛持续关注。
目前,不少市民就该新政如何落地惠民提出了不少实操性问题。针对这些问题,7月6日下午,记者再访玉溪市医保局,对一些疑问进行解答。
1.50家药店哪些可以直接出具慢性病处方并售药?
任何一家都不可以。慢性病药系处方药,目前,在我市必须到定点医院(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才能出具慢性病药处方。
2.部分市民为什么到了定点药店却买不到药?说下个月才可以?
首次购药必需到定点医院开具处方,待处方上传成功后,即可到药店照处方购药。
3.到定点药店购买慢性病药的报销比例和医院一样吗?
一样的。目前,我市执行的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按一个病种:<260元,统筹报销75%;> 260 元≤350元,统筹报销50%;> 350元≤500元,统筹报销40%。两个病种:≤300元,统筹报销75%;>300元≤400元,统筹报销50%;>400元≤600元,统筹报销40%。三个以上病种:≤350元,统筹报销75%;> 350元≤450元,统筹报销50%;>450元≤700元,统筹报销40%。
4.江川区患者家住红塔区的可以在红塔区开药吗?
可以。七县二区患者均可在玉溪市范围内购药。也就是说,我市持证的慢性病患者,凭慢性病证、医保卡和备案处方就可就近就便到我市50个慢性病定点药店购买到慢性病药。
5.若首次开药买了500元,次月我只需买260元的药,这种情况需要到定点医院再开处方吗?如果可以直接购药,两次购药量不一样,比例怎么计算?
根据《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慢性病购药放宽到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玉人社发【2018】108号)规定,慢性病零售药店严格按照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售药(可以减少,但不能增加或调换处方药品售药);慢性病医保报销是按月计算报销比例,报销比例按实际药品价格分段计算(详见问题3)。
6.在定点药店,一个月可买几次药?
不限次数。报销情况按患者病种限定的金额结算,超出的部分由患者自行承担。
7.目前,各级定点医院慢性病药的名称一样,但也存在厂家不一、规格不一的问题,在慢性病定点药店如何购药?
只能根据药店的备货来定,只要药品通用名称与医保规定的慢性病用药范围内的名称相同、与处方规格相同就行。此外,慢性病用药放宽到药店的同时,定点医疗机构慢性病购药通道仍然畅通,若定点药店没有患者所需的相应药品,还可回定点医院购药。(玉溪日报记者 张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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