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62320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6-01-20 |
玉溪部分重大项目征地推行土地作价入股
2013年开始,我市在部分重大项目建设中创新土地征用补偿方式,变一次性补偿为土地作价入股。对政府来说“地从哪里来”的问题也迎刃而解了,对被征地农民来说不但长期享受由财政担保的保底收益,还享受土地增值收益。此举实现了群众利益保障与项目建设“双促进”,也为全市各地在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上开创出了一条新路。
我市对土地作价入股的探索始于2013年晋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在该项目中,我市贯彻落实好中央“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依法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及全省综合交通基础设施攻坚工作会议明确的“积极推行以土地折价作股作为股权投入,以股权分红或固定回报形式体现农民利益的方式解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要求,决定采用以被征用土地作价入股的方式,保障被征用土地集体和群众的利益,让农民“失地不失保障”。
具体来说,在征地工作中,改过去一次性付给农民征地款为入股到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村集体持有平台公司股权,村民享受股权收益并可以流通股权。村民个人急需资金时,可以将他在村子里相应的股权分红抵押给政府平台公司,由平台公司协调银行向其贷款。在保障资金安全方面,我市充分考虑项目运营风险及项目周期问题,由财政部门对股权本金及固定股息回报进行担保,确保征地款入股资金安全。农民从征地当年开始就可以获得每年8%的保底分红,远高于当时的活期存款利息。可以说,被征地农民有了政府担保和企业保底分红“双保险”。
以江川海门村为例,该村集体的36.5亩土地被晋江高速项目征收,海门村出于长远考虑,以土地作价入股的方式,将237.25万元土地征用补偿款入股到玉溪市高等级公路开发公司,每年定期享受其分配的股息。按照入股协议,玉溪市高等级公路开发公司每年定期向海门村分配股息18.98万元,5年后海门村可选择继续入股或者一次性收回股本。按照这份协议,海门村实现了“零风险”的集体收益,使集体土地资源的收益细水长流,壮大村集体经济有了源头活水。
“十二五”期间,土地作价入股这一新模式在晋江高速公路、晋红高速公路及大化工业园区、易门工业园区等重点项目征地过程中得到了一次次实践。该模式既缓解了政府在项目建设中资金投入的压力,又保证了群众长期稳定的收益,实现了双赢。(记者 李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