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13164 | 文     号 |   |
来   源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公开日期 | 2023-01-17 |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服务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玉溪市红塔区富新路23号百永商务楼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2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DHYN/ZB-2023-006;
2.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后审;
2.4采购预算:¥12万元/年;
2.5最高限价:¥12万元/年;
2.6采购内容:需检定(含校准)仪器设备约280台(套),主要仪器设备有:CT机、DR机、B超机、心电图机、监护仪、除颤仪等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设备,强检器具需协调申报系统,全部器具需按检定周期检定(校准),检定周期以相关标准及采购人需求为准,具体详见“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2.7服务地点: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内(部分需送检的由供应商负责送检);
2.8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号)相关规定,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并落实采购预算、价格变化不大的前提下,可续签第二年合同,本次采购服务期不超过三年。
2.9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设备检定(校准),在检定(校准)周期内的设备需到期后检定(校准)。
2.10服务要求:严格按照检定规程开展检定工作,并做好维护保养、检定记录工作及配合采购人的后续服务工作。
2.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申请。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资格要求:
3.2.1 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3.2.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及附件;具备由省级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及附件。
3.2.3 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查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若供应商如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
3.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5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自2019年至今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均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提供合同协议书。
注: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真实或提供作假资料,一经发现将视为否决投标,评标结束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2.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及地点:
4.1时间: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3年1月17日到2023年1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4.2 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办事处(玉溪市红塔区富新路23号百永商务楼4楼);
4.3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以下资料;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及附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具备由省级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及附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
⑥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
4.4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400.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4.5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5.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2月2日9时00分;
5.2地点: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办事处开标室(玉溪市红塔区富新路23号百永商务楼4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1.本项目公告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星云路4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77-6189574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富新路23号百永商务楼4楼
联系电话:0877-2699466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15687746570
邮 箱:yxdhjs@126.com
日期: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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