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304152 | 文     号 |   |
来   源 | 云南舜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公开日期 | 2021-11-15 |
玉溪荷花社区第三居民小组窑头集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出资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溪荷花社区第三居民小组窑头集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红塔区玉兴街道荷花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三居民小组。现由红塔区玉兴街道荷花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三居民小组(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 云南舜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玉溪荷花社区第三居民小组窑头集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出资建设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玉溪荷花社区第三居民小组窑头集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出资建设招标。
2.2项目编号:YNSY-GC2021-33。
2.3建设地点:玉溪市红塔区。
2.4招标内容及范围:(1)项目实施范围:本项目为城市更新项目,打造中心城区集贸市场改造示范单位,建成“现代农超+居住”为一体的商住生活中心新地标。项目拟建二十四层,其中一层为停车区、商铺,二层、三层为商业用房(现代农超),四层至二十四层为商品住宅,同时建设地下二层,功能为停车场库、人防、消防用房及其它设施设备用房。规划总建筑面积约43480平方米(地上约31860平方米+地下约11620平方米):住宅共210户,总建筑面积约24100平方米(其中公共服务配套用房690平方米);一、二、三层商业用房(除住宅公共配套面积外)面积约7762.44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249个(地上30个、地下219个);非机动车位461个。最终实际面积以规划审批平面为准。(2)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具体协商项目相关事宜,并按协议相关约定推进项目后续工作。负责项目实施规划范围内全部开发建设资金的筹措,包括但不限于:①.土地报批等各项税费;②.项目前期费等基本建设费用;③.土地整理费用;④.其他未列明费用参照项目实际推进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准。(3)投标人中标后负责完成本项目中所有前期基本建设程序的资料准备及报批工作;完成本项目服务类项目、工程建设及设备、材料采购等工作。具体工程范围以项目的批准文件及届时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4)本项目过程中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资金投入、相关费用及所有税费由本项目中标人负责承担。
2.5项目估算: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亿元。
2.6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协议签订至手续办理完成及项目全部建设、验收完成为止。建设工期3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施、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能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3.2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3投标人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出资能力,投标人应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银行出具的银行存款余额证明不少于(含)¥80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仟万元整),同一投标人可提供多份银行出具银行存款余额证明,金额可进行累加(附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3.4其它要求:
(1)投标人若为云南省省外企业,须按照云南省最新规定执行。
(2)投标人自行承诺信誉良好,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在最近三年内(2018年01月01日起至今)没有同类型项目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截图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4)投标人2018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信息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截图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存在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母公司与控股公司关联关系的企业,只能由其中之一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投标人须按《关于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玉政督【2018】38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和玉溪市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玉政办通【2018】46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承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并承诺2020年至今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或多个自然人组成联合体,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11月16日至2021 年1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企业单位: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证明材料现场报名: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云南舜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高新区创新路10号)购买招标文件;自然人:由自然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证明材料现场报名:①自然人身份证原件;②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云南舜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高新区创新路10号)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5.3 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07日09时00分,地点为云南舜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高新区创新路10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塔区玉兴街道荷花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三居民小组
地址: 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10号
联系人:期师
联系电话:0877-2024739/1398777821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舜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高新区创新路10号
联系人:李迪
联系电话:18288280025
日期: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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