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93686 | 文     号 |   |
来   源 | 云南舜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公开日期 | 2021-10-14 |
2021年研和片区部分道路电照明路灯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云南舜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玉溪研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2021年研和片区部分道路电照明路灯修复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2021年研和片区部分道路电照明路灯修复项目。
2.2 项目编号:YNSY-ZC2021-26。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预算金额:35万元。
2.5 采购内容:(1)易峨高速公路研和(哨坡-六龙路路口)修复:一般用电路灯故障153盏,路灯编号为34、35、47号开路口拆除,88号灯杆倾斜,103、122、123号整体缺失,113号缺失2个灯头,214号灯杆灯臂倾斜、投光灯01整体缺失;(2)玉通公路(研和段(研和收费站-大坡头工业园区)修复:一般用电路灯故障109盏,路灯编号为16、20、24、44灯杆损坏倾斜,2、4、9、18、36、38号路灯整体缺失;(3)玉钢大道修复:一般用电路灯故障13盏;(4)汇海佳苑及南城丽景配套道路(1号路+2号路+3号路+4号路+5号路)修复:一般用电路灯故障13盏,3、4号灯杆倾斜,3号灯臂灯头缺失,16号灯杆损坏;(5)研和工业园区数控产业园区配套道路(1号路+2号路+3号路+4号路+5号路)修复:变压器长期停用,需检修处理;路灯长期停用,无法确认光源、电器及线路完好率,故障86盏;3号路3号灯杆倾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采购范围:2021年研和片区部分道路电照明路灯修复项目所含的全部内容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7 工期:20日历天。
2.8 质量标准:达到城市管理事项相关标准及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资格要求:
3.2.1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2 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2.3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2.4 项目负责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含二级)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 )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年检合格)(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与安全生产考核证的注册单位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且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并附有相应书面承诺。
3.2.5 技术负责人:供应商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原乡镇企业评定的职称证书不予认可)。
3.2.6 拟派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满足本工程实际需要(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专职安全员)。
注: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更换,并附书面承诺,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为本公司员工(需提供近六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以及劳动合同或其他劳动关系证明)。
3.2.7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8年至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2018年以后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公司成立以后年份。
3.2.8 供应商具有依法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20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材料)。
3.2.9 其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其投标资格;近三年(2018年至今)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没有骗取成交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并针对本项目作出相应书面承诺。
3.2.10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上截图;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统一查询)。
3.2.11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2018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信息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后统一查询)
3.2.12 供应商须按《关于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玉政督【2018】38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和玉溪市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玉政办通【2018】46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承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并承诺2020年至今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13 供应商若为云南省省外企业,须按照云南省最新规定执行。
3.2.1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存在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母公司与控股公司关联关系的企业,只能由其中之一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2.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申请。
注: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真实或提供作假资料,一经发现将视为否决投标,评标结束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及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1年10月15日到2021年10月2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舜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高新区创新路10号),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若由法定代表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若由授权代理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2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600.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4.3 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10月26日09时00分,地点为云南舜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玉溪市高新区创新路10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交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研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研和街道太标大楼618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7-6986552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舜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高新区创新路10号
联系人:李师
联系电话:18288280025
日期: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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