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59970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5-04-30 |
玉溪发布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
玉溪发布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
鼓励属地财政发放购房补贴、实施“卖旧买新”税收优惠
4月29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玉溪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并答记者问。从2025年4月27日起,我市鼓励属地财政给予购房人发放购房补贴、实施“卖旧买新”税收优惠等政策。
发布会介绍,去年以来,住房城乡建设部、央行等部门联合发布多项政策,包括降低首付比例、下调房贷利率、优化公积金使用等,旨在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供需平衡。云南省结合“旅居云南”战略,推动房地产与文旅、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以租促售、租售并举”模式,支持存量房“带押过户”,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增强市政配套服务功能。玉溪结合实际制定《措施》,围绕“供需平衡、库存优化、市场稳定”三大核心目标,旨在通过政策引导、财政支持、服务优化等手段,推动房地产行业向更高质量、更可持续方向发展。
《措施》涵盖规划用地与配套、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住房公积金与贷款政策、房屋交易与产权办理、住房品质与服务、旅居融合发展6个方面,主要针对改善型住房人群、有就学需求的人员、旅居人群、多子女家庭和高层次人才等,有效期至2026年9月10日。
《措施》第1至5条涉及规划用地与配套方面,主要围绕房地产开发用地、停车位、市政配套、容积率计算规则及教育医疗配套等进行优化调整;第6至7条涉及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方面,通过财政补贴(取得契税完税凭证后2个月内,鼓励属地财政给予购房价0.5%—1%补贴,二孩、三孩家庭再分别加予每套0.5万元、1万元购房补贴)与税收优惠政策刺激房地产市场消费;第8至9条涉及住房公积金与贷款政策方面,主要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和落实国家最新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第10条涉及房屋交易与产权办理方面,推动“卖旧买新”与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第11条涉及住房品质与服务方面,致力于建设“好房子”和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第12条涉及旅居融合发展方面,推动“房地产+旅居”建设。
据介绍,为确保《措施》落地实施,我市建立协同推进机制,成立由住建、税务、财政、教体等部门组成的专班,设立政策咨询热线,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解答疑问、开展服务。同时,我市严格全程动态监管,对开发企业执行“白名单”准入制度,严格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监管,开展现房销售试点,确保“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
“我市还建立政策动态调整机制,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动态和政策环境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政策措施。”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高志富在发布会上介绍。(玉溪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白诚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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