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82032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8-04-26 |
市纪委监委:"五一"和端午期间做到"十个严禁"
2018年“五一”、端午节将至,为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日前,市纪委监委专门下发《关于加强2018年五一端午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通知》,安排部署“五一”和端午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严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此次“五一”、端午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十个严禁”开展,即: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公务用车封存停驶规定;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领导干部违反外出请示报备制度;严禁值班值守人员擅自脱岗违反值班工作纪律;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
此外,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抓住“五一”、端午节日特点,结合烟酒茶玉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开展监督检查,节日期间至少开展两轮检查。同时,将组成市级检查组对县区和市直单位进行重点抽查。检查采取不打招呼、不定路线、随机抽查方式,实地查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财务凭证,核对税务部门和超市、酒店、饭店有关消费凭证、发票等,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对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别是顶风违纪和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继续紧盯“五一”、端午节时间节点,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纪律作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带头遵守纪律规定,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扛起责任,围绕“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狠刹不正之风,形成强大监督合力,使“四风”问题无处遁形。(玉溪日报记者 夏娜 通讯员 王晨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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