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3302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3-03-22 |
县纪委县监委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2022年,易门县纪委县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通过开展处分决定现场宣布、警示教育、澄清正名、定期回访、制发以案促改通知书和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打出系列“组合拳”,扎实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保持标准不降,严格执行处分决定。党纪政务处分决定作出后,处分机关及时送达受处分人员及其所在党组织或单位,对受处分人进行教育谈话,从处分决定“一张纸”向警示教育“一堂课”延伸,避免处分决定宣布不到位、“打折扣”执行等情况。同时,强化“仪式感”,不仅宣读处分决定,还通报审查调查过程,分析案件违纪违法特点和处理依据,深入剖析典型案例,用身边“活教材”警示教育身边人,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让“身边教训”变为“心中敬畏”。
为强化警示教育效果,易门县纪委县监委坚持“一案一警示”,增强廉政教育针对性,达到查处一案、警醒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2022年,编发警示案例选编两套7000余本,督促案发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7次,通报典型案例20个,引导各部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20余场次,接受教育1.1万余人次。在警示震慑和政策感召下,3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
在审查调查过程中,易门县纪委县监委不仅从严监督执纪问责,更有温暖人心之举。对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及时予以澄清正名,消除干部的思想顾虑和社会负面影响,鼓舞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轻装上阵、安心创业、踏实干事。2022年,为1个单位、43名干部澄清正名,开展暖心回访14人次。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对3名干部容错纠错免予处分,旗帜鲜明为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鼓劲撑腰。
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易门县纪委县监委更加注重深化标本兼治,扎牢制度“笼子”,把查办案件与堵塞漏洞、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系统梳理剖析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廉政风险和制度机制漏洞,及时向有关单位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15份、提出整改建议32条,督促案发单位建章立制8项。(玉溪日报通讯员 陈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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